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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如何在现实基础上促动和完善投资宏观调控,这里谈到的投资指的是最一般意义上的直接投资或者说实物投资,而促动与完善既针对投资宏观调控在理论上相对滞后的状态,又针对其在实践中效率不足的事实。在当前,虽然投资宏观调控的重要性早成共识,但对其理论研究的滞后状态却没多少人能真正了解,因而对其在实践中的效率不足也找不到合适的办法。 在当初准备这篇论文的时候,我首先遇到的是搜集资料的困难,因为大多数冠以《投资学》名字的国外译著和国内新编教材均以证券投资为内容,一些期刊也是这样,只有为数不多的教材和期刊上有关于直接投资的内容,投资宏观调控的内容则更少。接下来我遇到的困难是,当我阅读了所得到的资料并对其进行总结后,我发现现有的对投资宏观调控的探讨根本就没有体系,期刊的热点集中在谈一些侧面问题而后提出政策建议,而教材则在调控目标与手段方面人云亦云。对此,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与尝试,最终决定先以现实性为原则建立投资宏观调控理论体系的框架,然后再在继承和批判的基础上进行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创新。 因此,建立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框架应是本文的第一个贡献。我认为,要在现实基础上促动和完善投资宏观调控,就要明确和解决以下诸方面相辅相承的问题,它们就是构成该理论框架的依据。1.调控的真正含义是什么,也就是说用什么思维方式去指导调控行动。2.调控的客观条件是什么以及如何去满足。它应包括:调控主体是谁以及对它的要求;投资主体是谁以及其投资领域;投资客体的区别以及对其鼓励与限制的量化;还有调控传导途径是什么以及怎么保证其畅通。3.现实状况下应有什么样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调控目标。4.什么是现实基础上具有针对性的调控手段。本文就是根据上述理论框架写成的,在它的每一部分都既有对现有理论状况的描述又有相应的创新。为了清楚,下面对两者分别叙述。 对现有理论状况。首先,现有理论很少进行甚至说没有进行对投资宏观调控的界定,就象本文中指出的那样,大多学者都把自己的认识当作定论去分析问题进而提出建议。其次,现有理论很少探讨投资宏观调控的现实条件问题,虽然存在对调控主体和投资主体的探讨,但认识狭窄,对投资客体和调控途径的探讨基本没有。再次,现有理论约定俗成地引用了传统的对投资宏观调控目标的提法,有一些不同的提法则相似于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提法,没有顾及到现实基础。最后,现有理论对投资宏观调控手段的探讨也不能始终联系现实基础,因而所谈最多的是手段的综合配套使用,忽视了手段的针对性是其综合配套使用的基础。 相对于现有理论的缺陷,在同样的框架下本文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最突出的创新如下。l指出投资宏观调控的完整意义,据此指出中央地方两级调控的弊端,强调地方政府不应作调控主体。2.指出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的区别,并划定了它们的不同投资领域,提出了“特殊竞争性领域”的概念。3.提出了调控途径的问题,将它们列为政治市场、经济市场和法律市场,并分析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调控途径方面的权力博奕关系和委托代理关系。4分析指出调控投资规模(总量)是不可能的和不理性的,指出在投资规模调控问题上只应调控政府投资规模,并列出了政府投资规模适度的标准。5指出投资结构调控比投资规模更重要的原因,充分分析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投资结构失衡的原因。6.从衡量投资效益的指标体系人手分析指出投资效益不应作为投资调控目标,并指出了用投资理性替代投资效益作为目标的理由,同时提出了投资理性的标准。7指出手段应以针对性为基础,相应提出行政手段应针对政府投资规模与结构问题,提出了产业帮挂准备金制度的建议。8.在现实性基础上强调服务手段也是一种重要的投资宏观调控手段,并提出独立和加强该手段的内容。 通观全文,正因为理论滞后而可以创新,正因为不怕错误而敢于创新。当我最终完成此文的时候,我不仅欣慰导师给我指定了这样的题目,而且欣慰导师给了我不怕错误的创新精神;我不仅欣慰自己终能克服困难,而且欣慰自己取得了自以为相当不错的成果。我相信,这篇论文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都将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