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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是投资者的货币资产与基金管理人的人力资本之间的一个特别合约。其特点在于,基金管理人拥有对基金资产的剩余控制权,但不享受基金收入的剩余索取权;基金投资者承担基金运作过程中的风险,而不拥有对基金资产的剩余控制权。根据委托——代理理论,这种剩余收益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分离使得基金管理人有采取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的动机,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和专业知识上的优势使得这种动机很容易成为现实。所以必须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使管理人为投资人利益最大化服务。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是在政府“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扶持下成长起来的,并且投资基金所基于的证券市场也存在着很多的不足,所以和国外成熟的基金市场相比较,在激励机制上存在着很多的欠缺。 本文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了基金的内部和外部激励机制,并对国内基金行业的现实情况作了考察。在内部激励机制方面,本文基于委托—代理模型建立了基金激励合同模型,考察了激励费用和管理人持股的作用,并且对包括声誉机制和基金大股东在内的其它内部激励机制作了分析;本文分析了市场竞争和第三方监管作为外部激励机制的作用。 随后根据1997年之后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的数据,本文对激励费用、基金管理公司所有权归属、基金市场竞争程度这几个因素对基金业绩的影响作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激励费用对基金业绩有负面的影响,外资在基金管理公司的持股、市场竞争程度对基金业绩有正面作用,而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在基金管理人中的持股作用不明显。 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本文提出了政策建议,包括构建有效的竞争市场,提高信息披露水平,改善基金的运作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