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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的一个基本需求是赋予世界以意义”[1],不仅自然中的一切是由人来命名的,人类社会中的一切也是由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创造出来的,因此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正是由于这些意义的存在,世界才有了秩序,我们的行为目标才变得清晰而明确。对意义的表达有许多途径,建筑设计是通过视觉语言传达意义的。任何一个设计理念或创意都需要通过具体的形式——设计语言的表达才能被感知、被解读,都需要理解为赋予环境以意义的行为。 形式的意义之所以能够被解读,是由于形式本身有着许多语言交流的特征:一方面,形式本身包含着内在的信息,而线条韵律通过线条的性格、形态、组织关系、唤起人的某种内心体验,他们被应用到具体的视觉环境中,通过文脉的联系,表达出特定的含义并影响人的行为,另一方面,对于信息交流的主体——人来说,在我们的意识中,存在着解读这些信息的认知结构(情感和感知的功能),当这些信息与我们的认知图式相一致时,信息的含义便被唤起或感知。 建筑设计活动的最终目标是语言环境的创造。我们创造环境,同时也被环境所创造,我们被环境熏陶、濡染,在环境中确定自己的行为目标。环境构成了语言的情境,它使我们有可能从各种已经存在的线索解读形式的意义并提示我们如何恰当地做出反应。因此,建筑设计实际上就是创造一个由不同类型的环境因素构成的形式系统,它既传递着功能上的意义,也传递着文化上的意义,而且,这些意义的表达与被解读始终以环境作为背景。视觉语言的创造与运用,首先要有一个统一、明确的语境,这个语境以功能和生活方式为基础,在这个前提下展开对各种环境因素系统的研究,提供与此相适应的形式。它既是对空间环境的创造,也是对生活方式的创造,而后者更能体现建筑设计活动的精髓——为人的设计,这才是“以人为本”的真正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