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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指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目前农村地区的一项重要的医疗保障制度,自2003年试点以来,该制度在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减轻广大农村居民因大病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健康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又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该项制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过程中也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然而,该项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缺陷、信息不对称、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相关立法缺失等方面的原因,在该项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出现了参合主体医疗服务的需求方、医疗服务的供方及新农合经办方的道德风险问题,这一问题的存在制约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在新型农合作医疗制度运行过程中,制度参与主体的道德风险行为导致有限且宝贵的医疗卫生资源被人为浪费,致使医疗费用急剧膨胀,新农合基金面临巨大的支付压力,这些使新农合制度运行背离初始目标,广大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得不到有效缓解。
本文是在D县实地调查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新农合制度参与主体的道德风险问题从其产生原因,表现形式,危害等方面深入分析并试图从优化制度设计、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相关立法、提高参合主体的道德修养等方面探讨规避道德风险问题的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