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经贸合作机制选择及近期目标定位——基于ECFA背景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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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以来,两岸经贸关系不断深化,两岸经贸合作日益成为讨论的热点。各界人士已经对建立两岸经贸合作机制的重要性达成共识。政界高层认为,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贸合作机制是加强两岸持续稳定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岸共同发展的客观要求。在理论界,学者们对两岸经贸合作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们一致认为通过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来实现两岸贸易正常化,符合两岸贸易的根本利益和发展趋势要求。当前两岸经贸往来密切,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特别是2010年6月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翻开了两岸经贸合作的新篇章。两岸签署ECFA,有利于两岸共同提升经济竞争力,共同增进广大民众福祉,共同促进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但是两岸经贸合作机制建设的进程却由于两岸特殊的政治经济现实显得步履艰难,在如何建立两岸经贸合作机制的问题上,两岸的学者们并没有达成共识,他们在经贸合作机制的模式选择上存在着分歧。而且由于ECFA目前还只是框架协议,对ECFA为两岸合作机制的建设奠定了怎样的基础及ECFA背景下两岸应该以什么为依据、怎样选择合作机制等问题,政界和学术界均未达成共识。
  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本文在研究小组学长的毕业论文和笔者已发表论文的基础上,做了更全面、更深层次的探讨。以学术界关于两岸经贸合作机制的观点分歧为切入点,结合ECFA的新背景,依据两岸同为WTO成员以及ECFA是WTO框架下区域合作的一种方式等客观事实,论证在ECFA的新背景下,WTO规则仍然是两岸经贸合作机制建立的依据和合作平台,指出ECFA背景下两岸共同市场仍然是应该选择的最佳合作模式,并提出经贸关系正常化的近期目标,深入分析两岸经贸合作现状与经贸关系正常化要求的差距,提出ECFA背景下消除差距、促成经贸关系正常化的基本路径。文章主要分为五章:
  第一章是绪论。主要说明文章的研究背景和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基础、思路、逻辑结构框架及文章的创新点与不足。
  第二章是ECFA背景下两岸经贸合作的制度空间。本章分四节展开论述,第一节,依据ECFA的新形势,简要介绍ECFA的情况及主要内容,第二节,深入分析ECFA与WTO规则的关系,指出ECFA是WTO框架下两岸签署的兼有自由贸易协议和货物贸易协议的合作协议,两岸的经贸关系仍然应该放在WTO框架下来考量。第三节,结合WTO规则,商讨两岸经贸合作机制的约束条件和合作平台,指出ECFA背景下,WTO规则仍然是两岸开展经贸合作的基本平台;第四节则围绕WTO框架讨论两岸经贸合作的制度空间和可以选择的合作模式,具体分析WTO规则和WTO例外规定为两岸经贸合作提供的空间,提出两岸经贸交往与合作的最高边界与合作底线,并指出自由贸易区、共同市场、CEPA都是两岸可以选择的合作模式。
  第三章是ECFA背景下两岸经贸合作模式的具体选择问题探讨,指出两岸共同市场是当前两岸经贸合作最现实可行的选择。本章包括三节。第一节,阐述两岸各界对于共同市场模式的认可,包括政界高层、学术界的认可及当前两岸经贸合作有利的政策条件;第二节,深入详细地从经济增长、信件往来、贸易投资、贸易依存度等多个角度说明两岸当前经济合作紧密,共同利益深厚,构建共同市场具备坚实的利益平台;第四节分析ECFA与两岸共同市场的关系,指出ECFA的签署为两岸共同市场的构建提供了契机和基础。
  第四章是两岸经贸合作近期目标定位。提出近期两岸经贸合作的目标仍然应该定位在实现经贸关系正常化。本章分为两节。第一节阐述WTO框架下两岸正常经贸关系应有的状态,主要通过分析WTO基本规则的要求以及两岸入世承诺的履行情况来论证;第二节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三个方面分析ECFA背景下两岸经贸合作的状态与WTO规则下经贸关系正常化的差距及现状对WTO规则的违背,指出,目前大陆方面遵循WTO基本原则,履行入世承诺,而台湾方面则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WTO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在市场开放、陆资入台等方面没能按照入世承诺履行相应的义务。ECFA下的合作现状与经贸关系正常化之间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两岸近期的目标仍然应该定位在实现经贸关系正常化,进而为下文探讨实现经贸关系正常化的路径做铺垫。
  第五章是经贸关系正常化的内涵和经由ECFA促成经贸关系正常化的路径分析。本章包括三节。第一节,详细论述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的定义和内涵;第二节,运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通过模型说明两岸要实现经贸关系正常化,进而推动构建共同市场的进程,就必须持续履行ECFA。ECFA的持续履行要求两岸双方对等、正常化的开放,是实现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的基本条件,因此必须予以大力推动,而且两岸共同的利益诉求也促使双方持续履行ECFA;第三节,结合ECFA的新背景,针对现有成果及存在的问题,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三个领域提出经由ECFA促成实现经贸关系正常化的具体步骤,并提出未来两岸对接“十二五规划”与“黄金十年”计划的产业合作新方向。
  在本文的研究过程中,遵循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归纳和演绎相结合的原则,并运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在定性方面,本文将这种方法用于探讨WTO框架下两岸合作的制度空间、合作模式的具体选择以及经贸关系正常化的定义、内涵、实现路径等方面。在定量分析方面,本文主要是运用数据对两岸双方的经济发展概况、贸易现状等展开阐述,在归纳演绎方面,本文首先从国内外有关两岸经贸合作的研究文献中总结出一般规律,然后结合当前ECFA签订的新背景以及两岸特殊的政治经济现实,提出现阶段经由ECFA促成经贸关系正常化的路径和措施。另外还通过博弈的分析方法,说明ECFA的持续履行是实现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的基本条件,而两岸共同的利益诉求将推动ECFA持续履行。
  本文的创新点主要在于两个方面:首先,本文通过分析ECFA与WTO规则的关系以及大陆和台湾同为WTO成员的实际情况,指出ECFA仍然是WTO框架下的合作协议,两岸经贸关系仍然应该放到WTO框架下来考量,并且创新性地提出两岸经贸合作的底线是“遵守WTO规则”,最高边界是最惠国待遇原则许可的范围。合作底线和最高边界所围成的空间,就是两岸可以选择制度空间,在这个空间中,两岸经贸合作可以达到的最高状态就是援引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例外对区域贸易安排的规定,而ECFA正是这一原则的灵活运用。
  其次,本文通过分析WTO规则下两岸的成员关系,比较ECFA背景下两岸经贸关系状态与WTO规则要求的差距,具体界定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的涵义,并结合当前两岸已经签订ECFA的新形势,分析消除差距、经由ECFA促成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的基本路径,弥补当前研究的空白,对两岸经贸合作的理论研究做出了重要的补充。
  通过以上几方面的分析,本文论证了以下几个观点:(1)在ECFA的背景下,两岸的经贸关系仍然应该放到WTO的框架中来考量,依据WTO规则和WTO例外规定给予成员方的制度空间,自由贸易区模式、CEPA模式和共同市场模式都是符合WTO规则的可行的合作模式。(2)由于两岸共同市场有着有利的政策条件,良好的舆论基础和坚实的利益平台,而且ECFA的签署也为共同市场的构建奠定了基础,因而共同市场是两岸最现实可行的合作模式。(3)当前两岸经贸交流日益密切,成果丰硕,而且ECFA已经签署,有助于推动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的进程,因此两岸应该借助ECFA的东风,逐步扩大市场领域,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多个领域紧密合作,扩大共同利益,推动实现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的近期目标。
  两岸经贸合作的研究是一个庞大的课题,涉及面非常广,而且两岸经贸交流也经常受到政治关系的影响,数据并不能完全反映两岸经贸合作的真正状态,这也对本文对于经贸合作机制的探讨以及建议和措施的实时性和可行性提出了挑战。而且ECFA刚刚签订,有关ECFA对两岸经济影响的研究和数据也相对较少,本文对于经由ECFA促成经贸关系正常化的论述主要是建立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之上,对于数据和模型上的支持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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