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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立足于国际法律实践,在国际法理论框架中对关键日期问题展开理论研究,挖掘关键日期问题的基本原理所在,分析其确定标准,考察其法律作用以及在程序上的意义。通过对关键日期问题的实践梳理和理论分析,最终聚焦于钓鱼岛领土主权争端的现实,考察关键日期对解决中国的领土争端的现实价值,为解决中国所面临的相关争端提供法理分析思路及决策支撑。除引言外,全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是剖析关键日期的基本内涵。基于对国际争端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的判断,从时间对国际法上权利冲突识别和权利救济程序的意义,阐述国际争端司法解决对以关键日期作为认识争端相关情况的需要。在此基础上,本章在现有对关键日期的概念认识基础上,提出以争端解决需要确定的待认定情况的范围为切入点,研究界定关键日期基本内涵的考虑因素,阐述关键日期的基本内涵是国际争端的变化发展到影响相关法律关系性质的临界点。第二章是研究关键日期的确定标准。这是本文的研究重点和主要创新之处。本章以关键日期的提出和确定的国际司法实践为研究对象,就实践中关键日期的提出和确定予以考察,从国际法上权利构成角度论证国际争端关键日期的确定标准。提出针对各方权利主张的形成时间及明确程度不同,应确定不同的关键日期确定标准。权利构成要件成就时间明确,就以此为判断争端中法律关系的关键日期。权利构成要件成就时间如果不明确,则以基于对立主张的意思表示或因对立主张而产生的竞争性行为为标志的争端具体化的时间作为关键日期的确定标准。权利因一定事实或情势而固化时,该事实或情势发生的时刻就是关键日期。第三章是评价关键日期的作用。本章通过评估关键日期在实践中的作用,分析关键日期作用的法律原理,论述关键日期的核心作用在于影响涉案证据的可采性和证明力,阐述关键日期作用发挥的基本原则及其例外,并分析证据受与关键日期远近而对其证明力的影响。第四章是对国际司法程序中的关键日期的探析。这是本文对关键日期理论研究在程序意义上的推进,也是本文的又一主要创新之处。针对国际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涉及程序问题的关键日期,本章尝试对此予以理论剖析。国际司法是第三方依法律解决争端的程序性过程。争端受理机构的管辖权和争端的可受理性是国际司法程序进行的先决因素。国家接受管辖权的时间范围,是确认管辖权的必要因素。争端符合审理条件的时间,决定了争端能否被受理。本章论述在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上关键日期的作用。第五章是对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的关键日期的检视。中日对钓鱼岛主权主张有着不同的法理依据和论证逻辑。本章在考察争端演变历程并厘清双方权利主张的法理逻辑的基础上,提出钓鱼岛主权争端的争点是领土取得和领土变更问题,并论证争端可能的关键日期。依据所设定的关键日期,评估中日双方相关行为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