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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司法实践当中,虚假自认问题时而浮出水面,尤其在虚假诉讼案件中较为常见。虚假自认问题的产生,除当事人对不法利益的盲目追求之外,更与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制度有关。虚假自认行为不仅严重损害第三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而且浪费大量的司法资源,损害司法权威,甚至造成个案不公。但由于目前我国对虚假自认问题的研究不够深入,实务界更是缺乏有效的识别与规制方法,实践当中的虚假自认问题仍未能得到有效地解决。因此,本文旨在对虚假自认的概念及主要类型、危害和成因以及虚假自认的识别与规制问题展开详细的探讨。本文包括绪论、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其中正文由五章组成,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则从民事自认的内涵入手,对虚假自认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将本文探讨的虚假自认限于狭义上的虚假自认,即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恶意作出的认可对方当事人提出的于已不利的主张且会侵害第三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虚假意思表示的诉讼行为。然后,根据的不同的标准,对虚假自认的进行类型划分和分析司法实践当中出现的虚假自认的典型案例,为虚假自认的识别和规制奠定基础。第二章指出虚假自认的危害和从当事人的诚信缺失、违法成本与收益失衡和我国民事自认制度存在的缺陷等方面剖析虚假自认的成因,以此为基础论证虚假自认的识别和规制的必要性。第三章在探讨虚假自认的识别难之现状及原因的基础上,从虚假自认的识别主体、识别对象、识别方法和识别效果等方面来构建统一的识别机制,从而为虚假自认的识别提供参考,以期解决虚假自认识别难问题。第四章在解决虚假自认的识别问题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对虚假自认进行规制,主要从规制主体、规制理由、规制原则和规制路径进行探讨,力争更好地防范和规制虚假自认,以期从根本上解决虚假自认问题。第五章是从完善自认规则、完善案外第三人的保护措施和建立当事人的诉讼信用记录档案的角度来完善相关的配套机制,保障虚假自认的识别与规制能够有效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