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北京市城市化必然导致农村耕地的减少,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农民失地必然使得农村家庭养老和照顾失去了传统的物质基础。因此,加快推进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刻不容缓,这也正是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相互协调与否的一个焦点所在。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分析北京市现行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安置政策。理论层面以比较分析为主;实践层面以实地典型调查为基础,运用社会保障的原理和方法进行探讨,最终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对策。本文以此思路为主线,将文章的制度比较、政策实践和改革之策三大部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制度比较一章中,我们可以发现在经济体制转型前后,北京市失地农民现实状况与社会保险政策在失地农民保障历史中的产生、发展与完善之间的偶合之处,为制度比较作了充分的背景铺垫。紧接着,以完善北京市失地农民相关保险政策为目的,以天津、成都二市现行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为比较对象,从保障路径选择、保障对象划分、保障项目设计、保障形式、资金来源和保障待遇水平等角度进行对比分析,从理论上提出北京市现行政策在这些层面上的潜存问题和有待完善之处。理论分析总要与实际相结合才能更有说服力。在政策实践的环节,笔者以失地农民的视角分析北京市现有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排斥性;以社会分层细化与传统社会保障制度建构理念来论证新型阶层与保障制度的关系;以朝阳区小红门乡和通州区马驹桥镇的典型调查为基础,探讨现行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安置中存在的问题。改革之策紧扣文献综述和制度比较中提及的几个焦点问题,以较丰富的资料为论据,在肯定了北京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险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路径之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完善之策,并在结论中对全文进行浓缩升华。总之,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当务之急是不断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