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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民办高校快速发展,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以及办学条件等方面都获得较快发展,已成为山东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民办高校的发展,推动了教育体制改革,增加了高等教育资源,不同程度地满足了社会多样化、多层次化的教育需求,也为培养应用型人才和推动山东区域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民办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是针对学校内部各利益主体之间在遵循其内部发展规律和适应外部发展环境下,相互之间实现良好互动,达到内部权力的合理分配与制衡的一整套机制与组织结构,其治理结构的优化是根据学校利益主体间互动关系状态不断完善的动态发展过程。但是,以规模效益为主的发展模式在较大程度上制约了民办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已经凸显出了一些问题。学校处理重大问题的决策权被少数人垄断,学校各利益主体参与学校内部治理自主意识淡薄、成员单一,领导既掌握决策权,又掌握执行权,缺少权利监管与制衡,这些都影响着民办高校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力平衡和利益实现。同时,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指出,民办高校可以施行营利或非营利分类管理、政府要简政放权鼓励民办高校开展特色教育和品牌教育,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大报告中指出: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并且要规范办学模式,与此同时要加强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这就说明,在新政策法规背景下,要想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增强内涵式发展,就必须要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选取山东某高校为研究样本,在分析民办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内涵的基础上,借助利益相关者理论,通过调查和深度访谈,分析了山东某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现状和问题,并在推进章程建设,实现依法治校;提高管理民主化的价值认同和价值追求;实现利益主体成员全面参与;建立利益主体间矛盾冲突的调和机制;建立完善的权力配置与制衡机制;结合学校内部激励情况,优化治理体系等方面探索民办高校内部治理优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