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互联网金融”是自2013年来的最热门词汇之一,2013年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开年,今年,最受大家关注的是余额宝的问世,紧接着,各类移动支付,理财都开始烧起热度,包括余额宝在内的各种宝宝类产品占据了大片市场,使得互联网金融市场热闹非凡。互联网金融因舶来品的性质,国内一直未有统一的定义,2015年7月18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成为互联网金融市场中的纲领性文件,在文件中,规定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业务,机构与新兴互联网机构结合,并且利用新兴互联网技术开展金融相关类活动的新模式。它包括的模式有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平台,保险,众筹等等各种业态。由此。可知其核心思想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普惠金融,并形成了合作共赢的生态圈。互联网金融是复杂的,因为它具有多种属性,比如多主体性,互联网金融的多主体性指的是参与主体众多,比如政府,资金投资者,资金需求者,个人投资的等等;其次,其具有环境复杂性,宏观经济,法律制度,创新文化,信用合作,多种环境交织;再次,主动适应性,参与在互联网金融中的各个主体都是具有主动性的,他们都是自愿,主动积极的参与金融活动,并且互相影响,从而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更好发展;因其具有的复杂性特征,发展过程就更难把握,其具有的金融性风险,操作风险,运营风险等多重交织的风险在法律大环境缺失,宏观弱监管环境下,使得不断传出跑路、违规、叫停等负面信息,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横生。本文针对上述问题,根据互联网金融在国外及国内发展的基本理论和实际情况,本文从几个方面探讨了互联网金融与政府监管之间的关系,并对互联网金融的实质思维,金融发展现状,发展困境等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运用政府职能理论,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等,针对发展困境,从理论上提出了强化互联网金融政府监管的具体路径。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介绍了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缘起及现状,详述了其在国内发展的个阶段,并根据业态不同详细介绍了第三方支付,“宝宝类”产品,众筹融资,P2P网贷平台四种主要业态的发展现状,运用数据直观说明发展存在的问题。第二章针对目前政府监管与互联网金融的关系,分析现状提出了监管的困境及原因,主要存在监管法律上的缺失,监管体系架构设置的不合理,征信体系的不足及互联网金融本身存在太多的风险。第三章主要根据互联网金融是由国外发展而来的性质,从而介绍了英美日等国家在政府监管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先进经验,主要有英国的集中监管,美国的单独监管,澳大利亚的审慎与行业自律,日本的独特金融生态圈等,并且,国外在监管法律上比较完备,他山之石都值得借鉴。第四章在分析政府监管互联网金融目前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国外先进经验,提出了强化我国政府监管的具体路径,我们可以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大原则,完善监管法律法规,健全监管体系,革新监管理念,坚持简政放权,加强行业自律,鼓励机构合作,优化风险测量,重视信用建设。本文试图在以下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第一,把互联网金融与政府监管结合起来,主要从行政管理学科,监管角度提出优化互联网金融监管之路的方法,使得互联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第二,结合经济学与管理学的双学科理论,从金融学角度及管理学角度更详尽的分析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复杂性特质,从而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