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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创投资金的安全,创投机构一般会要求相应的创业企业董事会席位来保障其应有的权利,因而有无创投机构支持下的创业企业董事会席位设置具有显著差别。同时,创投机构与创业企业CEO(往往是企业主)之间的讨价还价能力是决定董事会席位的主要因素之一。本文基于中国创业板189家上市公司IPO的数据,分析创业板上市公司IPO时期董事会结构特征,考察创业投资的介入对成功创业企业董事会的影响,并衡量创业投资和CEO讨价还价能力对董事会结构产生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本文考察了具有创投背景的上市创业企业董事会结构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本文研究将有助于指导创业板上市创业企业的董事会制度建设,对于推进我国创业板和创业企业发展也将起到一定积极作用。
本文通过对已有文献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创业投资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动因和在创业企业董事会中发挥的职能,并从委托代理理论、资源依赖理论和博弈论角度分析创投对董事会结构的影响。通过比较获得创业投资和没有创业资本介入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结构,以更清楚地认识到创业资本在创业企业董事会的职能和作用。其次,重点考察CEO和创业投资之间讨价还价能力对董事会结构的影响。在获得创业投资的公司中,以创业投资声誉、质量衡量的创业资本讨价还价能力,有助于外部投资者获得更多的董事会席位,并且减少内部董事比例,因此,常常被认为能够增进董事会的独立性。而另一方面,CEO的资历、投票权和个人能力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强CEO的讨价还价能力,进而影响董事会结构。最后,本文考察CEO影响下的董事会是否对公司绩效产生积极作用。
本研究主要结论如下:首先,创业投资通过减少内部董事席位、提高自身在董事会的代表权利,可以提高公司的监管水平;与此同时,通过替代独立外部董事,创业资本在实行监督的同时,发挥支持和咨询作用;最后,通过引入外部资源将灰色董事、关联董事逐出董事会。这验证了创业投资对董事会结构的委托代理理论和资源依赖理论。其次,创业资本作为独立外部投资者的代表,可以增强外部投资者讨价还价能力,从而增加自身在董事会的席位,降低内部董事席位,提高对公司的监督。再者,CEO讨价还价能力的提高会降低董事会的独立性,并为董事会提供更大比例的内部信息。最后,创业投资影响下的董事会结构对公司绩效产生的正向作用并不显著。除了公司规模和内部董事比例外,创业投资影响下的董事会结构对公司绩效产生的正向作用并未得到全部印证。产生这样结果最主要原因是创业投资价值增值服务与创业企业对服务的需求间存在不对称性,创业投资对公司的介入程度不深,公司高管和创始人主导公司的经营活动,创投并未获得实质的话语权等。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不完善性、创业投资企业无效率竞争和传统创业文化观念的存在,使得我国创业投资对公司介入不深,并未提供充足的服务提高企业公司治理。因此,只有进一步改革证券市场、构建创投和创业企业的信任机制和良性互动,才能促进创投进一步培育创业企业,提高企业内部公司治理,实现价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