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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将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变革,它对高科技产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本市场深化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创业板市场要取得成功,必须在高起点、国际化、规范化的基础上运作.创业板市场的总体框架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努力吸收发达国家二板市场的成功经验,科学设计,严格监管,力争成为规范、有效、活跃的创新型企业的融资市场.在这里,合理的交易制度显得十分重要,这是创业板市场成败攸关的制度设计.交易制度直接影响交易成本,进而影响市场的流动性,同时交易制度会影响价格的稳定程度,各国政府及理论界对交易制度的选择都尤为重视.目前,国际上证券市场的交易组织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指令驱动制度,即竞价交易的方式,国外绝大多数的证券交易所采取这种交易制度.另一种交易方式是报价驱动制度,即做市商制度,国外部分二板市场实行此种交易方式.两种交易方式各有利弊,使用哪种交易方式须结合不同的市场特点、现状及发展目标而定.该文对中国创业板市场将要上市公司的特点及可能对创业板市场的影响作了分析,并详细分析了两种不同的交易方式对证券市场的不同影响.作者认为针对中国创业板市场的特点,报价驱动制度即做市商制度更适合这个市场.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成功和欧洲各国二板市场的失败经历提醒我们,流动性和稳定性是创业板成败的关键,在创业板上市的创新企业基本上都是处于成长期的中小型企业,规模较小、风险也较高,采用电子竞价交易方式极有可能导致交易不活跃和价格波动激烈的问题,最终因流动性枯竭而导致市场失败.而做市商制度在这方面显然有更大的优势.具体讲做市商制度的作用体现在:提高股票的流动性,增强市场对投资者和券商的吸引力;有效稳定市场抑制过度投机和操纵股价;保持市场信息的公开性,使交易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具有价格发现功能,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知名度,因此,就创业板而言,做市商制度比竟价制度更具优越性.为此,该文着重对做市商制度的运作模式及国外现状作了详细阐述并对中国创业板市场实行做市商制度的可行性、必然性做了有益分析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