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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的社会大背景下,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有重要的制约和促进作用,在某种程度来说,可以说具有战略性的决定意义。自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同时我们也发现,取得这些成就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茂密的森林被砍伐殆尽、清澈的河流混浊不堪、肥沃的土地满目疮痍等。当代的中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上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如何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于一个国家的政府来说,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和重点研究。可以说,环境问题的合理解决与否显示着政府在环境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的力度和决心,可以作为一届政府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成败的重要参考。本文从政府环境行政执法的相关概念出发,逐步分析我国在环境行政执法上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存在的各种现状,揭露出我国目前政府环境行政执法不力的诸多原因所在,在借鉴一些国外的政府环境行政执法的有益探索和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给我国政府的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主体内容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介绍研究的背景和研究的目的。第二部分为政府环境行政执法相关概念,阐释几个重要的相关术语。第三部分为我国政府环境行政执法的现状,以具体案例来分析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为我国政府环境行政执法的困境分析,从多个角度来分析和论述。第五部分为国外的政府在环境行政执法方面的成功之处,对我国环境行政执法的有益借鉴。第六部分为本文主要部分,即针对我国目前环境行政执法所提出的相应对策和建议。第七部分为结语部分,对全文进行大概的结论性概述和未来展望。本文的创新点:①摆脱地方政府对最重要的环境行政执法权的垄断,通过国家立法程序设立省部级的环境质量管理委员会,与各省环保厅作为各省环境管理的主管机关,其直接向国务院总理负责,享有与地方政府在环境事务方面的共同权力。②建立环境污染多方预防监督机制,与污染企业的排污行为密切相关的第三方利益主体可对污染企业进行监督,享有环境司法诉讼和行政帮助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