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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危机时代我国众多企业都出现了严重的产能过剩,甚至直接破产倒闭,企业的财务危机导致了银行不良贷款率的不断上升,这说明当前债务契约主要体现融资作用。转型经济环境下,理解债务契约如何真正发挥治理效应是一个经验性的命题。本文以中国A股上市公司2003~2013年数据为样本,以“贷款契约”这种债务治理为视角,结合中国特有的制度环境,研究了企业自由现金流过度投资滥用的代理问题。从契约环境、契约条款、契约监督主体和公司特征四个维度具体探讨了下列问题:第一,银行贷款契约是否会对自由现金流的过度投资进行治理控制以及在中国不同的制度环境下其治理作用是否表现出明显差异?第二,从贷款利率和贷款抵押这些条约安排研究契约条款是否会对贷款契约的治理效应构成一定的补充机制?第三,不同契约监督主体的贷款契约治理效应是否会表现出明显差异?第四,内部公司治理与贷款契约对自由现金流滥用的治理作用之间的关系是替代还是互补?经过理论分析和数据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第一,中国企业中自由现金流的过度投资滥用的代理成本是存在的。总体上,银行贷款契约对自由现金流滥用的治理效用不显著。在不同制度环境下贷款契约的治理效用体现出了明显差异:在市场化进程较快、政府干预较弱和法律保护程度较强的地区,贷款契约的治理效用较显著。第二,在市场化进程较快、政府干预较弱和金融发展较快的地区,企业贷款利率的提高强化了贷款契约对自由现金流滥用的治理效应;在制度环境较差的地区,抵押担保贷款比例的提高强化了贷款契约对自由现金流滥用的治理效应。说明利率条约和抵押条约都会对贷款契约的治理效应起到补充作用。第三,从贷款契约的监督主体看,数量上贷款契约的有效监督主体越多,贷款契约对自由现金流滥用的治理效应就越强;性质上贷款契约中股份制商业银行没有比其他性质的银行表现出更强的治理效应。第四,在制度环境较好的地区,内部治理水平的提高显著强化了贷款契约对自由现金流滥用的治理效应,内部治理与贷款契约的作用之间体现为互补的关系。本文的研究结论既丰富了企业自由现金流过度投资的研究文献,深化了银行贷款契约的负债治理的微观经济后果研究,也对规范公司经营活动、完善公司治理以及防范金融风险有一定的启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