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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政府职能的转变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行业协会再次成为我国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组织。从上世纪 80 年代开始,由政府推动的体制内途径生成的行业协会开始出现,这种自上而下生成的行业协会,多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特征。随后,体制外途径生成的行业协会也开始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这种自下而上型的行业协会由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形成,具有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特征。考察和分析上述两类行业协会生成模式的变迁路径,对正确认识我国的行业协会,进而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论文首先介绍行业协会的基本问题。行业协会是指由同一、相似或相近市场地位的经济行为人组织起来的,旨在促进本行业公共利益的中间性组织。把行业协会放在中间性组织视野中去考察,有利于领会行业组织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接着,论文提出转型期行业协会生成模式的理论分析框架。从制度及制度变迁视野分析,我国转型期行业协会的生成模式既是制度创新,又是新旧制度的转换,是一个制度变迁过程。我国转型期的行业协会既有“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的体制内生成模式,也有“由个人或一群(个)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体制外生成模式。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理论可以较好地描述转型期我国行业协会生成模式的演进路径,是奠定本文理论分析的基石。
论文继而将研究视角转向行业协会生成模式的国际比较,考察行业协会形成的多元途径。主要发达国家行业协会的生成模式可以分为:市场自发型、合作辅助型、政府主导型三种。我国行业协会的生成模式主要有体制外生成和体制内生成两种。发达国家先进的行业协会管理体制与完备的法律制度可以为我国行业协会的改革提供借鉴。
在此基础上,论文重点阐述我国转型期行业协会生成模式的制度变迁。从体制内生成行业协会的发展历程、体制内生成行业协会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表现等角度具体分析体制内生成模式与强制性制度变迁。从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特征与体制外行业协会的产生、体制外行业协会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因素、体制外行业协会的效率等方面详细阐述体制外生成模式与诱致性制度变迁。
论文最后指出我国转型期行业协会生成模式进一步发展的取向。在转型期,由强制性制度变迁引起的体制内途径生成的行业协会与由诱致性制度变迁引起的体制外途径生成的行业协会同时并存。作为一种私序机制,行业协会也存在负面作用。因此,在对现有的体制内途径生成的行业协会和体制外途径生成的行业协会进行改革的同时,对于大量新兴行业和纯民间组织不到位的领域,宜积极采用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主导的良性运作模式。就行业协会整体建设而言,还须对行业协会管理体制、行业协会与政企关系、行业协会内部管理机制及法律法规等进行创新。
从行业协会的生成模式着手,借鉴发达国家行业协会的生成模式,运用制度变迁理论探究我国转型期行业协会的生成机理及发展态势,是本文尝试提出的理论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