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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61年美国花旗银行首次推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以来,全球掀起了一股金融创新浪潮。金融创新的发展在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各国货币政策的执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取造成了很大困扰。我国金融创新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无论在种类上还是在规模上都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在欧美国家纷纷放弃货币供应量中介目标、金融创新背景下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实施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下,很多学者认为我国要放弃货币供应量中介目标。但是,这些学者却没有对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情况、我国金融创新对货币供应量中介目标的影响进行具体分析。因此研究了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现状,金融创新对我国货币供应量中介目标的具体影响,金融创新影响下货币供应量是否还适合继续作为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首先探讨了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其次对我国金融创新发展的现实进行了描述,然后用向量自回归(VAR)方法分析了我国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具体影响、金融创新影响下货币供应量是否还适合继续作为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问题。研究发现,我国货币供应量M1、M2的可测性和可控性已经受到金融创新的影响。从短期来看,我国金融创新对货币供应量与经济增长之间相关性的影响不大,对货币供应量与物价稳定之间的相关性产生了一定影响。从长期来看,我国金融创新对货币供应量中介目标与最终目标之间的相关性会产生影响。但是,货币供应量目前可以继续作为我国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M2作为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效果优于M1。政策建议主要从短期和长期两方面提出,短期内完善货币供应量统计口径,中长期实施以利率为主的多目标制并逐步向利率目标制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