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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小说的写作有强烈的意识形态特征,从小说的外在结构、语言形式到内在的情节发展、人物设置等方面都有浓厚的功能色彩。在“十七年”小说中,不同人物形象负载不同的功能,本文通过选择“十七年”小说中的“中间人物”作为考察对象,并在文本分析中结合“戏剧性”观念,将之与传统戏曲中的功能性人物“丑角”进行对照,将这类人物在文本中的功能表现,从设置到具体所起的作用,作为这一时期文学的一个观察视角,从而考察在表面政治运作中,文本形式和内容的结合方式。“中间人物”形象一方面遵循特定的政治规范,从政策需要出发,按照主流意识形态需要进行改造,并在文本中暗含价值判断,在叙事过程中通过“正面人物”的教育使“中间人物”转变成符合主流意识形态审美需要的形象,完善了教化的规约作用。另一方面,作家要考虑作品的受众,“中间人物”负载的教化功能有一定限度,对其预设的身份就是有缺点的人物,因此可以允许作家存在有一定程度的个性化的艺术发挥空间。这两方面合力共同指向了“中间人物”形象的复杂特质。
本文主要采用文本细读的方法,在具体内容的分析中,则部分采用一些文艺理论,在文本的外在结构分析中,采用叙事学,这能对文本的结构,语言,人物设置,情节进程进行有效分析,在分析人物精神状貌时部分采用后殖民理论。本文认为“十七年”时期的文学应政治,社会,文化发展而起的“现代化”品格,实际是中国人功利性在这段文学中的反映。功利性是中国人看待世界,处理问题的世界观、价值观。关照事物的出发点是是否符合自身利益。这种关注世俗利益的现实观念不同于西方超功利哲思性的理念,所以近代以来传到中国的各种思想理论,必须符合国人利益才有生存空间。文学上也一样,政党对文学实用性的强调更注重的是文学的实践性功能。与此同时,文学对现实的反映表现为政党政策功利性由上而下推进,而下层人民从自身利益出发由下而上对有利于自己的政策进行选择,当两种不同功利性出现冲突的时候,对抗和相持也便出现。真正的现实主义必然将这种冲突对抗写进作品中,于是两种力量的对峙构成了十分壮观的文学现象。它保存了别的时代难以出现的对抗性和张力因素。“中间人物”则是这两种对抗性因素的调和因素,也正是这种文学环境下的产物。“中间人物”这种功能性人物类型,为趋于僵化的文学形式注入了活力,一定程度偏离主流意识形态的人物形象及其本身包涵的矛盾性因素,在一定限度上显示人物性格的丰富性,也为文本提供一个广阔的言说天地。在塑造人物过程中,努力彰显人物文学性的过程也同时不忘教化功能,人物的活动过程实际也就是政治功利性、民众功利性与文学审美自觉标准三种力量彼此之间的较量。各种文学样式的渗入使得这类人物凸现出艺术本身的复杂性和个体独特的不可重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