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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书法教育不同于现代学科观念下的书法教育,从其内涵和外延上来看,它可以被称为“书学教育”。“书学”是一个混成的、综合的概念,它有极丰富的内涵和极广的涵盖性。这一概念几乎凝结了古人对于书法所有的最基本的看法和观念。“书学”在古代曾作为“基础之学”,它指学童所接受的包括“书”、“数”、“方”、“名”等诸学在内的教育。“书学”在古代又可指正式确立于隋代,唐宋沿承下来的在中央官学中设立的“书学”专科教育。大约自唐代开始,“书学”可指书法艺术。古人在书学论著中又常常把“书学”当成一种由不同分支组成的有体系的学问。等等。这些内容都应包括在古代书法教育研究的范围内。古代书法教育有着其特殊的形态和结构组成。学习书法主要以流传下来的优秀的书法作品作为楷则和范本。从普适性、可操作性和可传授性意义上来说,古代以书法技法为主要内容的论著可以视为古代书法教育的教材。古代书法教育的范本形态经过了字书和石经范本、法帖范本、泛化范本三个系列的转化。其中字书和石经范本在古代书法教育中起过很重要的作用,其意义重大。字书和石经在古代书法教育中起到了统一字形、规范用字、固化新字体等作用,但同时也有“消蚀”书法美的作用。古代书法的“诸体兼善”观念、诸体杂糅现象都与字书和石经在书法教育中起的作用密切相关。家传和师授是古代书法教育传授的主要途径和方法。古代的书法传授以用笔技法为中心内容。在长期的书法传授中,古人形成了书法的“学序”理论。“学序”理论可以视为古代的“书法教学法”,它对于我们建构和完善现代书法教学法很有借鉴价值。不同的“学序”理论反映了不同的书法史认知观念。古代的笔法传授谱系的形成有一个渐变和层累过程,它经过了三个阶段:即传授谱系中始祖故事形成,系连书法名家并形成传授谱系的基本框架,和明清人对于传授谱系基本框架的附益和衍脉。以颜之推、郑板桥、曾国藩三家为不同典型,通过他们的家训资料,我们可以了解到封建士大夫家庭书法教育的观念和状况。固守家法、标举家风、尺牍争胜、笔法私传是魏晋以来书法世家的书法教育最基本的特点。东汉灵帝所设立的鸿都门学是书法专科教育的一个起点。书法专科教育的一些基本性质由此萌生。它对以后的书法专科教育具有启发和开导作用。魏晋六朝时期,专科教育兴起,书学专科教育初创。唐宋的“书学”教育在教材、考核、管理等方面都形成一系列完善的制度,但屡设屡废,地位不高。唐代书法的兴盛与“书学”的设置关系不大。与古代选官相关的文字政策、考课制度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古代书法教育的“杠杆”和“指挥棒”,它们影响着书法发展的方向和风格流派。科举制度产生以后,书法与选官的关系在科举中集中体现出来。从“籀书”、“史书”、“章程书”、“院体”、“台阁体”、“馆阁体”这一字体、书体的发展线索上,我们可发现历代统治者意志对于书法的强大干预。儒家思想对于古代书法观念影响很大。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古代书法观念中寄寓着强烈的人格塑造和道德培养的目的,古代书法教育也在人格塑造和道德培养方面发挥着它的作用。从一定程度上说,古代书法教育绕过了书法艺术的目标,而将终极目标设定在通过书法教育进行儒家人格塑造和道德培养,并最终实行圣贤之道和家国之治。古代书法教育本质是书学教育,对它的研究可以为我们提高和完善现代专业书法教育体系提供借鉴,我们的目的是从书学教育走向书法艺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