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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报告提出,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近年来,盟、旗两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基本实现了“三个增长”和达到了“三个比例”,但目前教育经费仍然十分紧张,农牧区教育经费不足更为突出。而牧区由于独特的文化背景、地域分布、少数民族集聚等自身的特点和历史,在教育上形成不同于城镇和农村的特点,但目前牧区教育财政性投入不足尤为紧迫。因此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注重向牧区倾斜,真正使牧区子女同城镇子女一样享有公平教育,经费保障是重中之重。确保教育在牧区优先发展落到实处,公共财政对牧区教育的支持责无旁贷。本文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对内蒙古牧区教育公共财政投入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加大牧区教育公共财政投入具有重要作用。内蒙古牧区教育公共财政投入目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投入不足,财政体制不完善,财政性教育支出结构不合理,牧区民族教育的特殊性体现不足等。作者运用教育学、公共财政学和社会学等方面的原理,通过总结发达国家的教育公共财政投入的历史经验,分析了阻碍内蒙古牧区教育发展的原因,既有历史的比如我国长期二元结构,政府对牧区教育投入落后于城市,导致牧区教育长期缺失;又有由于牧区自身的特点如文化内涵、地域分布、少数民族集聚双语授课等教学成本偏高。依据自治区“十一五”发展规划,为推进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出了今后优先发展牧区教育的目标:巩固和发展“普九”成果,保证牧区税费改革后,牧区义务教育投入不比改革前少;2010年—2020年牧区教育的财政性资金占GDP的4.5%—5.1%;高中教育财政性资金上升到80%,向发达国家教育的平均水平靠近。为实现此目标提出了政策性建议:完善牧区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建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合理分担的投资体制;建立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牧区教育投入体制法制化建设;强化责任、加强教育经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