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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制度最早形成于18世纪末的西方自由资本主义国家,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形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我们现在所说的政府采购制度,从根本上说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现代市场经济阶段,市场经济国家认识到市场不是万能的,它本身存在着缺陷。为了弥补市场缺陷,政府广泛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干预国民经济活动,其方式之一就是通过扩大政府财政支出举办公共事业,为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由于政府采购规模的迅速扩大及对社会经济产生的广泛影响,很多国家都成立了专门的机构或通过专门的法律,以确定政府采购管理的重要地位。作为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很多国家具有相当长的历史,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不仅历史久远,而且采购范围也极其广泛,除了一些费用性支出外,其余的所有实物性支出均以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由于政府采购变过去的分散采购为集中采购,它所达到的规模效益,节约了财政资金,降低了交易费用,提高了资金利用率。而且,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使得政府采购在财政的直接监督下进行,减少了采购过程中的寻租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政府采购是我国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面临入世的压力和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我国现在正在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如何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府采购制度。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正式开始实施,赋予了政府采购新的内涵,也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我国部分省市在本地区实行政府采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实践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及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朗,建立既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政府采购制度已迫在眉睫。本文正是针对这一要求,对如何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作了一些理论和实践上的探讨。从无锡市政府采购的现状进行分析,归纳了无锡市政府采购工作与《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存在的差距,就目前政府采购的实际操作进行探讨,结合理论和实践经验,提出规范、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的合理建议。总之,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不仅仅需要我们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还需要我们结合自己的国情灵活运用,发展出适合我国的政府采购理论,并把它付诸实践。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积累经验,总结教训,探索和确定符合实际国情和当地情况的政府采购制度。本文也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不仅注重理论的探讨,也把实践经验的总结放到了重要的位置来加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