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险业不断取得新的辉煌成果,保费收入的逐年增长、保险规模的连年壮大,这些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成就。随着大量保险资金的积聚,保险人开始思考如何对其进行运用的问题。保险资金如何运用、保险投资如何监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通过梳理我国保险业发展历程可知,盲目投资只会造成大量不良资产,导致市场无序竞争。只有探索经济发展规律,顺应资本市场发展需要,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管制度,使得保险投资有章可循,才可实现保险投资的法制化规范化发展。《保险法》的颁布及三次修订,就是我国对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进行探索的体现,在此过程中,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不断得以明确。 在资产荒的大环境中,现有的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看似比较完善,但实际上仍无法满足保险投资的巨大需求。此外,如何有效发挥监管制度的监控作用,以促进保险投资实现良性持续发展,成为我国金融监管部门的重要工作。放眼世界,美国保险业的发展成就尤其耀眼。美国是当今世界上保险业最发达的国家,其保费收入规模占世界总保费规模的约三分之一,雄居全球保险业之首。尤其是其保险监管体系,以其监管机构分权制衡、监管目标明确、体制健全而享誉全球。 为此,本文将美国的保险投资监管制度作为研究对象,结合政治经济学、金融学和管理学等相关理论知识,介绍了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的职能及作用,梳理了投资示范法的起草及修订过程,着重分析了鸽笼式示范法对保险资金投资的各项具体规定,学习美国的保险投资监管体制和方法。同时,本文还介绍了我国现行的保险监管法律体系。通过对比分析,从中美两国实施监管方法的差异中,学习美国先进的监管经验,从中得出对我国保险投资监管的启迪与借鉴,为我国保险投资监管制度建设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