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被错列为共同被告之案例分析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nawxu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事主体选择以诉讼方式解决发生的纠纷,而当诉讼当事人进入诉讼阶段后法院经调查审理会判断其是否适格,若查明诉讼当事人不是本案具体诉讼主体,诉讼的存续即失去解纷止争的目的,造成司法资源浪费。理论上以诉讼实施权作为认定的一般标准去判断当事人是否适格,而随着程序法的逐渐独立,作为诉讼实施权基础的管理权认定的局限性越发明显,而诉的利益学说则对管理权理论进一步补充。本文案例是二审法院在判决后发现被追加的被告并不适格,因其与本诉被告存在的事实上的复杂牵连被错列成共同被告,且在诉讼中并未承担责任,其反诉请求应是独立请求权。我国关于有独立请求权与必要共同诉讼的条文规定在解决复杂纠纷时显得过于简单无法适应现实需要,加之司法人员未能从本质上认清这二类诉讼,造成实务中必要共同诉讼适用范围的扩张。本文对当事人适格以及对必要共同诉讼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界定进行理论分析,希望本文能对实务中相似案件的判断有所裨益。全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基本案情及本案争议焦点。首先,这一部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然后通过分析本案的争议焦点,并且最后得出了本案争议焦点:同兴公司是否是适格当事人以及同兴公司是否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第二部分关于本案争议焦点所涉及的理论及分析。首先,对于同兴公司被追加为本案共同被告,笔者从程序当事人与正当当事人的认定标准入手,通过理论分析得出结论。即同兴公司为本案程序当事人不具有诉讼实施权。其次,根据必要共同诉讼相关理论分析,同兴公司与弘基公司并无共同义务,得出同兴公司不是共同被告。最后,通过上述分析得出,同兴公司非本案被告自然不得提起反诉,那么同兴公司就享有对本案所涉3号楼房的实体权利。根据必要共同诉讼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本质差异进行理论分析,认定同兴公司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第三部分系本案的研究结论与启示。根据上文的理论分析做出本案研究结论,同兴公司被追加为共同被告并不合适,其不具有诉讼实施权也即非适格当事人,其与弘基公司无共同义务即非共同被告,根据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必要共同诉讼的理论探析认定本案同兴公司的诉讼地位。笔者根据本案处理结果产生几点思考,当事人更换制度应当进行选择性适用及通过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质的探析得出认定标准。
其他文献
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海外农业研究中心2016进展发布暨全球农业大数据与信息服务联盟成立大会在京召开。联盟成立后,将立足于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需求以及农业科技院所重大科技任
目的掌握小金县农村生活饮用水砷含量,为防治饮水型砷中毒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小金县农村生活饮用水进行砷含量调查。结果采水样206,除1个水样砷含量〉O.05mg/L,超过国家农村生活
研究临床路径应用于头下型股骨颈骨折术患者的实施效果。将36例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分为对照纽23例实施传统护理,实验组23例实施临床路径,将两组的治疗、护理效果进行比较。结果实
目的探讨急性氨中毒的特点及治疗方法。方法回顾我院抢救12例急性氨中毒患者的抢救过程,对重症患者及时进行气管切开,应用机械通气,早期足量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病情好转后及时减
美施康定是一种高稳定性、高水溶性及高生物利用度的硫酸吗啡控释片。美施康定在治疗中重度癌性疼痛中取得了较好的疗效。本文采用文献计量学方法.对近十年有关临床应用美施康
<正>近年来,以《中国新歌声》《蒙面唱将猜猜猜》等为代表的成人歌唱类真人秀,以及以《爸爸去哪儿》《爸爸回来了》为代表的亲子类真人秀的热播,掀起了我国真人秀节目的新高
盐都区是江苏盐城市的主城区之一,土地总面积1015平方公里,总人口80万。2017年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总数为11831户、25775人,省定经济薄弱村4个、市定经济薄弱村98个。近年来,盐
当代中国企业最值得向西方企业学习的不是知识和概念,也不是成功者的经营秘诀,而是隐蔽在知识和概念背后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和方法论。而如何管理好部下,不但要有好的方法,更要有一个好的制度设计。中国古代对地方官员管理的制度,充满智慧,值得学习和借鉴。    如何师夷之长技呢?当代中国企业最值得向西方学习不是知识和概念,也不是成功者的什么经营秘诀,最值得我们学习的是隐蔽于知识和概念背后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
严家炎先生是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代表人物之一,为这门学科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从《知春集》、《求实集》到《中国现代小说流派史》,再到主持“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史”研究以
目的探讨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的主要病因及临床处理方法。方法回顾性分析2005年8月至2007年12月我院产科收治的102例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患者的临床资料,根据血小板计数分为三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