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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各国对可再生能源的不断开发利用,我国也逐渐开始重视其发展。在国家一系列的激励措施的支持下,尤其是补贴立法的不断出台,使得我国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尤为迅猛,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太阳能光伏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已成为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然而,由于我国的太阳能光伏产品90%销往了国外,国内市场狭小,自2011年相继遭受反补贴调查后,产业发展遭到重创。因此,结合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实际特点,在WTO框架下探讨太阳能光伏产业补贴立法的完善路径,为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破除桎梏以及对可再生能源领域中其他产业的良好发展提供一个可供借鉴的思路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通过对太阳能光伏产业及其补贴内涵的界定,明确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内涵与外延,并论述补贴之于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其次,梳理了WTO框架下太阳能光伏产业补贴的相关立法,明晰WTO框架下对于补贴的规定;接下来,通过对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补贴立法现状的梳理,结合我国在实践中遭遇的反补贴案例,分析得出在WTO框架下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补贴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补贴立法目的缺乏国际性,较WTO规则狭隘;补贴立法缺乏专门性,与WTO规则衔接不足;补贴当事人范围缺乏广泛性,较WTO规则狭窄;补贴范围缺乏普遍性,“专向性”特征明显;补贴类型缺乏多样性,企业违规“受益”显著;补贴程序规范缺乏健全性,导致事实性违规补贴存在。最后,在充分解读WTO框架下相关规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一些国外先进的立法成果,提出完善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补贴立法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具体建议:确立科学的立法目的;制定《太阳能光伏产业补贴管理办法》;扩大补贴当事人的范围;引入竞争性补贴获取机制,建立补贴审批制度;丰富补贴类型,加大产品和消费环节的补贴力度;健全补贴程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