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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成教学活动的要素中,人是最为积极主动的要素,是教学活动的发起者、承担者和维护者。其中学生的活动——学,与教师的活动——教,构成了教学赖以进行的统一的活动体系。因此,要组织开展合理的教学活动并提高其成效,就必须正确认识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所处的地位,树立正确的师生观,明确教师和学生的相互关系并了解他们各自活动的特点和相互作用的基本形式。教与学的关系问题是教学过程的本质问题,同时也是教学论中的重要理论问题。教学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统一,这种统一的实质是交往、互动、对话。基于此,在语文新课程理论中把教学过程看成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平等对话、共同发展的过程。回顾我们的传统教学,教师的责任是教,学生的责任是学,教学是教师对学生单向的“培养”活动,它表现为:一是以教为中心,学围绕教转。教学关系为:我讲,你听;我问,你答;我写,你抄;我发令,你执行。在这样的课堂上,“双边活动”变成了“单边活动”,教代替了学,学生是被教会,不是自己学会,更不用说会学了。二是以教为基础,先教后学。学生只是跟着老师学,复制老师讲授的内容。先教后学,教了再学,教多少就学多少,怎么教就怎么学,不教不学。教师的教支配、控制学生的学,学生无条件地服从于教,教学由共同体变成了单一体,学生的独立性、独立品格丧失了,教也走向了反面,最终成为了遏止学生学的“力量”。教师越教,学生越不会学、越不爱学。总之,传统教学只是教与学两方面的机械叠加。学生主体观强调教与学的交往、互动。师生双方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展,从而达到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可以说,创设师生交往的互动、互惠的教学关系。对教学而言,交往意味着人人参与,意味着平等对话,意味着合作性意义的建构,它不仅是一种认识活动过程,更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平等的精神交流过程。对学生而言,交往意味着主体性的凸现、个性的表现、创造性的解放。对教师而言,交往还意味着上课不仅是传授知识,而是一起分享、理解、促进、学习:上课不是单向付出,而是生命活动、专业成长和自我实现的过程。交往还意味着教师角色定位的转换:教师由教学的主角转向“平等中的首席”,由传统的知识传授者转向现代学生发展的促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