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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随着党的自我监督不断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为了构建清明廉洁的政治生态,党中央根据国家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对国家监督制度作出了改革的重大决定,即进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改革从试点探索到全国全面推开,再到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总体框架基本建立,历经三个阶段,完成了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的探索实践。一方面,监察委员会的设立,使监察职责由专门机构行使,这为监察权的独立行使提供组织保障的同时,极大地扩大监察范围,最大限度地扫清国家监察工作盲区,有利于发挥国家监察在我国反腐败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监察法》和《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使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不仅为改革提供了宪法依据,还赋予监察委员会以法律权威,这对于监察作用的有效发挥以及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监督体制的改革已经完成了从中国行政监察体制向国家监察体制的转变。这项改革创造性地聚合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三个重要方面,通过政治体制的变革引领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刻变革,是新时代中国政治体制的伟大变革。在新的起点上,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利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我国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中国特色的监察体制的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绪论部分对为什么以新时代深化我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选题进行了阐述,并论述了研究此选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同时,还总结了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国内外研究现状,阐明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点。本文第一部分对我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行了基本概述,并通过总结我国现行监察体制的特点以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阐明了我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的科学性;第二部分从我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的主要成就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所面临的挑战出发,明确了我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发展现状;第三部分阐明了深化我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以及促进改革稳中求进的主要原则;最后一部分则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我国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所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具体路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