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我国“互联网+”战略不断推进的现实背景及互联网商业模式快速发展和普及的双重背景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侵害互联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越来越普遍。2017年11月4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第一条中明确了该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也以新增第十二条“互联网专条”的方式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制,但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途径在现行法律法规背景下仍旧有所缺失。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在互联网消费者注意力为互联网经营者所竞争的本质对象时,我们应当关注并着手解决这一问题。在对相关概念进行明晰后,本文从互联网消费者的法律概念及特征、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中保护互联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要性以及现行法律及司法实践中对互联网消费者的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现阶段消费者权益保护在保护互联网消费者时所面临的困境,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经验,提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互联网消费者进行直接保护、建立互联网消费者团体诉权制度的解决路径。除“导论”和“结语”外,本文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互联网消费者的法律概念和特征。阐述互联网消费者法律概念的不明确现状,根据学界通说的消费者概念总结互联网消费者概念的基本特征,明确互联网用户即互联网消费者,确定了本文研究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对互联网消费者在互联网经济中的传统弱势特点及主导性角色作出推导,明确其与互联网经济、互联网经营者间的特殊关系。最后,在注意力经济视角下,对互联网消费者作出定义。第二部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必要性。从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求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与维护互联网竞争秩序内在的一致性,以及互联网经济的现实要求等方面,分别阐述保护互联网消费者在不正当竞争中的合法权益的必要性,为整篇文章及之后提出相关建议奠定基础。第三部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及困境。分别对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实践中对于互联网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进行梳理及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现行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所面临的困境。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立法目的中明确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但在司法实践中,因为互联网经济自身的特点,互联网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极易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在分析近年来具体案例的基础上,解读现实情况下互联网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分析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所面临的困境。第四部分——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互联网消费者权益的改进方案。通过前三部分的现状及困境分析,借鉴其他国家及地区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理念与立法经验,从对互联网消费者权益进行直接保护、赋予互联网消费者团体诉权等方面着手提出建议,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互联网消费者权益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