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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作为一种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新型劳动模式,自其产生以来因在各国都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而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引入我国后,也因与我国特殊的国情背景相契合而日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于2007年6月通过并已于2008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做出了专节规定,赋予了劳务派遣合法地位,明确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法律义务,给予了被派遣劳动者双重保护,结束了我国劳务派遣长期无法可依的历史;但实际上自新法施行以来,无论是学理界还是实务界均对其存在着不小的争议。本文通过介绍劳务派遣的概念、特征、分类及其发展历程,分析了《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具体规定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劳务派遣法律制度的意见。全文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分析了劳务派遣的概念、法律特征,介绍了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性质和劳务派遣的分类及其与相邻概念的本质区别。特别是介绍了劳务派遣法律关系学说中的一重劳动关系说和双重劳动关系说,对其法律性质进行了较为深入的阐释。 第二章介绍了劳务派遣的历史沿革和国内外劳务派遣的发展状况。特别是对我国劳务派遣产生的社会原因和我国劳务派遣的现状进行了说明。 第三章阐述了《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具体规定并进行了学理性的梳理和分析。特别指出《劳动合同法》抬高了劳务派遣业的入行门槛,削弱了劳务派遣业的灵活性,限制了劳务派遣业的适用领域,同时阐述了雇主连带责任的弊端、同工同酬在实践中不便操作、劳动者加入工会难以落实等问题。 第四章探讨了完善劳务派遣法律制度的可能性,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着重从放宽注册资本要求,降低劳务派遣业的门槛;放宽劳务合同期限,提高劳务派遣的灵活性;放宽派遣岗位限制,扩大劳务派遣适用范围;区分雇主责任种类,明确责任承担方式;建立职位评价体系,完善“同工同酬”制度;发挥工会作用,增强被派遣劳动者的归属感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