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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业作为我国的传统优势产业,一直面临以小规模家庭经营为主,生产方式落后,劳动生产效率较低等诸多问题及来自其他农业、非农产业、其他国家等的挑战,较高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导致蚕桑生产效益不稳定。研究蚕业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及其影响因素,有利于推进我国蚕业家庭农场建设,促进蚕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实现蚕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在梳理国内外关于农业规模化、家庭农场适度规模以及蚕业家庭农场的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利用国家现代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对2009年14个蚕桑生产省(市、区)106个示范县1780个种桑养蚕农户问卷调查数据,剖析我国蚕业农户生产经营特征;其次基于C-D生产函数测算出不同省份蚕业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比较农户实际规模与适度规模的差距;并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实证分析了蚕业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的影响因素;最后通过比较蚕业家庭农场适度规模总净收入与机会成本来解释在长短期中农户选择蚕桑退出或不退出蚕桑生产的蚕业家庭农场规模。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分析表明,2009年我国蚕桑生产农户的实际平均生产经营规模为4.92亩,其中东、中、西部实际平均规模分别为4.1亩、4.6亩和5.89亩。而根据C-D生产函数测算的蚕业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为6.23亩,其中东、中、西部蚕业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分别为3.02亩、4.96亩以及10.19亩。可以看出东部、中部蚕区基本达到适度规模水平或差距甚小,但西部蚕区实际平均生产规模与适度规模差距较大,且达到适度规模水平的家庭农场比例较低。梳理影响蚕业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的因素,通过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发现在全国模型回归中,劳动投入、受教育程度以及工资水平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生产总成本、桑园面积以及蚕茧价格具有负向影响。此外对于影响蚕业家庭适度规模中省力化机械设备、生产组织方式以及产业政策只在西部蚕区显著为正,说明各区域蚕桑生产的情况不一,应针对各区域的情况实施不同的适度规模政策。在短期中,全国、东部以及中部以及西部家庭农场至少应将规模分别扩大至8.97亩、13.71亩、9.17亩才能不退出种桑养蚕,否则低于短期规模,即使在利润最大化的适度规模水平上,农户会选择退出蚕桑产业。而西部生产规模只要等于或大于7.8就能不退出种桑养蚕,如果能够在适度规模10.91亩上生产经营,则能够进一步实现利润最大化。在长期中,各省蚕业家庭农场规模应该保持在20.79亩与86.5亩的规模区间才能让全国农户继续从事蚕桑生产。所以为了实现蚕桑产业可持续发展,蚕桑生产经营必须规模化,蚕业家庭农场规模必须大幅度提高。根据研究结论,应该扩大蚕业农户生产规模,实现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加强省力化技术应用,提高蚕农教育水平;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扩大桑园面积,提高单个家庭蚕业总收入;加大政府补贴力度,防范化解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