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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富现象是伴随着财富的产生而产生的,它不分地域和国界,只要有财富差别的地方就存在着仇富。本来,这无可厚非,一定程度的仇富有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但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一部分人的财富越积越多,另一部分人则处于温饱边缘,对比悬殊,激化了处于弱势地位之人的仇富情绪,甚至有人通过肆意破坏富人的财产获得心理平衡,更严重的还有绑架富人或者杀富,这使得富人阶层和弱势群体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不仅加剧了人际的紧张关系,而且还危害到社会的安定与和平。因此,针对我国的社会现状,对当代仇富现象进行伦理分析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仇富分为“是富皆仇”型和“理性仇富”型,前者对富人阶层不加辨别地仇视,不仅打消富人阶层的致富积极性,而且给自身的生活带来困扰。后者则是对以不公正手段致富的人进行仇视,不仅引起富人阶层的反思,也促进自身选择合适方法致富。可见,“是富皆仇”型是一种不理智的仇富行为,而“理性仇富”型则是在一种正当行为。我国仇富现象产生的根源不仅有传统财富伦理观的影响,还有当代社会流行的价值取向的偏差,以及市场经济建设中制度伦理的缺失。具体而言,传统财富伦理观包括“重义轻利”和“不患寡,而患不均”。“重义轻利”思想一直以来束缚着人民对财富以及富人的看法,认为“为富不仁”、“为仁不富”,提倡“杀富济贫”,为当代社会仇富行为埋下伏笔。另外,“不患寡,而患不均”在我国民众思想中根深蒂固,追求一种绝对化的平均。当代人民经过改革开放的洗礼,接受西方对于金钱的看法,改变了旧时代“一穷二白”的观念,相反,把致富作为人生追求,突破了“重义轻利”的束缚,但是,仍然有部分弱势群体观念还停留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时期,妄想通过富人阶层来改变现有生活。另一方面,制度伦理的缺失造就现实的不公,再加上部分富人阶层通过不合理的消费来炫富,更刺激了弱势群体的神经,加重仇视程度。“仇富”其实不是对财富本身的仇恨,而是对富人不当致富途径和炫富行为的反感。要想解决仇富问题,需要从制度正义入手,运用正义伦理进行制度建设,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需求,在分配制度和机会供给上实现公平,为化解仇富现象提供制度保障。另外,还需营造和谐的环境氛围,提倡社会伦理关怀,优化社会环境,为缓解弱势群体与富人阶层之间的矛盾创造条件。如何化解仇富现象,是当代社会的一个重大课题。从伦理学角度来说,既要构建财富伦理,纠正错误观念;也要完善制度伦理,倡导公平正义;还要运用关怀伦理,化解阶层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