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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也日益流行起来。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易模式,因其具有开放性、虚拟性、便捷性等特点,给消费者带来了全新的购物体验。消费者可以掌握更多的商品信息,通过计算机就可以选购自己喜欢的商品,摆脱了传统交易中时间、地域限制,不仅降低交易成本,还提高了交易效率。然而,我国电子商务仍处于发展初期,各项交易环境和法律制度尚不健全,还存在诸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赋予了电子商务消费者退货权、明确了网络服务平台的责任,但消费者遭受的不实信息披露、网络欺诈与网络盗窃、索赔困难等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规制。电子商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会导致其对电子商务失去信心,从而影响电子商务持续发展。因此,有必要对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做进一步探讨。
本文首先通过对电子商务消费者与传统消费者所享有权利与义务比较,引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然后分析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在知情权、安全权和求偿权等方面存在问题,总结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借鉴域外有关国家和组织完善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针对我国存在问题,从对电子商务消费者知情权、安全权、求偿权的保护,拓展电子商务司法救济途径和强化监管等五个方面提出一系列可行性建议,以期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护,增强消费信心,促进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首先通过对电子商务消费者与传统消费者所享有权利与义务比较,引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然后分析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在知情权、安全权和求偿权等方面存在问题,总结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借鉴域外有关国家和组织完善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针对我国存在问题,从对电子商务消费者知情权、安全权、求偿权的保护,拓展电子商务司法救济途径和强化监管等五个方面提出一系列可行性建议,以期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护,增强消费信心,促进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