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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选用“民族-国家”建设理论,分析战后独立的多民族国家如何处理民族关系,以马来西亚为例,详细地分析了其1957年建国后,历届政府对华人的政策与态度的演变,并探讨这些政策转变的原因,最后归纳总结马来西亚的经验,作为其他多民族国家治理少数民族时的参考。
本研究挑选马来西亚政府与华人为研究案例基于两个理由:
1、西欧的“民族-国家”建立通常是先有民族的基础,后才建立国家。但第三世界国家因时空环境不同,通常是国家成立后,政府才开始塑造民族。而马来西亚正是这类“先国家、后民族”的典型案例。
2、马来西亚的少数民族(华人)与主流民族(马来人)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距非常鲜明,这使得政府塑造新的民族精神时遭遇极大的困扰。因此,马来西亚政府所面临的民族整合难题,也是许多战后独立的多民族国家普遍困扰。探讨马来西亚政府的经验与教训,可作为其他新独立的多民族国家的借鉴。
论文先在绪论中交代选题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前人研究综述与研究方法。前两章为“民族-国家”理论与马来西亚历史背景介绍。
第一章在对“民族-国家”的有关理论探讨和归纳后,发现“民族-国家”政府与少数民族将会在四个方面发生冲突,分别是:
1、少数民族特有文化与“民族-国家”的国民同质性的冲突;
2、少数民族特有社会结构与“民族-国家”的政治权力集中的冲突;
3、少数民族权益与政府统治合法性的冲突;
4、少数民族生活方式与现代文官管理体制的冲突。
第二章回顾马来西亚的政治体制特征、历史发展与华人社会状况。研究发现,马来西亚继承英国遗留的现代文官体制,且政治权力集中也已基本完成。华人与马来西亚政府之间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国民同质性与华人特质的矛盾、政府最大合法性与华人权益的冲突。对于理论与历史背景有了清晰的认识后,第三章至第七章将探讨马来西亚独立后,各届政府的华人政策。
第三章探讨1957年-1970年东姑·拉赫曼执政时期的华人政策。此时期政府为获得最大的合法性,采取妥协态度,容许华人保有部分的文化特征与完全的经济自由,但华人必须承认在政治、文化上“马来人优先”的原则。实践结果发现,妥协方案所获得的合法性只是暂时的,经济完全自由的结果,华人与马来人的贫富差距拉大。政治上的“马来人优先”,也使得华人心生不满,政府的合法性逐渐丧失。此一趋势,具体体现在1969年执政党的选举挫败。
第四章探讨1970-1981年拉扎克、侯赛因·奥恩执政时期的华人政策。由于政府历经选举失利与“5·13”种族暴动,1970年开始,政府放弃妥协方案,决定以主流民族马来人的支持为主要的合法性来源,实施马来人全方位优先的“新经济政策”,在经济上压制、文化上同化华人。但实践的结果发现,虽然此方式能换取马来人的支持,但华人在经济、教育层面上的不断反抗,造成政府诸多困扰。
第五章研究1981-1990年马哈蒂尔执政初期的华人政策。此时期政府华人政策的特征为“文化持续同化,经济放松管制”。政策之所以改变,是因为政府开始了解,持续以此种方式对待华人,国家经济将付出极大的代价,政府的合法性也将会动摇。由于此一考虑,20世纪80年代中期,政府开始稍微放松在经济上对华人的压制。
第六章研究1990年以后,马哈蒂尔执政地位稳固后的华人政策,此时期政府华人政策的特点为经济上放松管制、教育上宽容对待。1990年“新经济政策”结束,马来人经过政府20年的扶持,已有一批马来人中产阶级出现,马来社会开始发生阶级分裂,反对势力也开始浮现。此时,政府已经无法以单一政策获得所有的马来人的支持。在此情况下,除尽可能巩固马来人的支持,也要尽可能争取华人提供的合法性,两者加起来才能获得最大的合法性。政府获得合法性的方式被迫有所改变,政府华人的政策自然需要有放松。
第七章为结论。经过理论的整理与探讨、分析历届马来西亚政府的华人政策后,提出本文的基本结论。
本文的主要观点为:“民族-国家”政府虽然与少数民族之间在本质上有冲突,但只要在适当的政治架构安排下,两者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可以降至最低。马来西亚别具特色的“半民主”体制,既有威权体制的性格,又有民主体制的弹性。在此体制下,政府可以强力镇压因民族矛盾而起的冲突、避免民族矛盾表面化,种族冲突问题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同时,又能适时调整统治策略,因应社会变化。马来西亚的这种“半民主”体制,可以作为许多国家治理少数民族的借鉴与参考。
本文同时认为,马来西亚虽在某种程度上算是较为成功的案例,但政府与华人之间还是发生许多不尽人意的冲突,如何从马来西亚等多民族国家的经验中去芜存菁,提炼出更好的少数民族治理方式,值得后续研究者进一步探索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