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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监禁刑作为惩罚犯罪的主要形式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跨越了各种社会历史文化形态。步入现代社会,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着高犯罪率的挑战,一方面是监狱人满为患,政府需要投入更多的财政支持,另一方面是犯罪人释放后的重新犯罪率居高不下,监禁矫正的局限性越来越突显,社会效果频频受到质疑。因此,改革传统的行刑方式势在必行。如何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犯罪学家、社会学家进行了刑罚本质的探讨,刑罚人道主义、行刑社会化逐渐成为现代刑罚理论的主导思想,作为现代刑罚制度重大革新和突破的社区矫正制度应运而生。社区矫正(Community Correction),强调通过各种非监禁刑罚或刑罚替代制度,利用社区资源参与犯罪矫正,将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教育改造。把对犯人的封闭式执行转变为开放式执行,体现了人性化的行刑措施,是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随着刑罚观逐渐由以眼还眼的报应刑演进到防卫社会的目的刑,刑罚的执行领域也越来越凸显修复被破坏的社会秩序。这一变化的核心内容是动员社会的力量,吸收被害人与犯罪人所在的社区参与到对犯罪的惩治程序中。使犯罪人通过积极负责的行为重新融入社区,追求犯罪矫正的社会效果。我国自2003年开始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截止到2011年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社区矫正一词写入刑法典,总共经历了8年。到目前为止,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和保障机制基本形成,但是国外成熟的社区矫正是建立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基础之上,社会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了广阔的社会网络支持。社区矫正制度作为西法东渐的结果,如何对社区矫正进行本土化操作,同时又不失其本来效能,如何调动社会参与形成社区矫正的社会支持的网络体系,这是本文加以探讨的问题。本文以当下中国社区矫正较有特色的北京模式与上海模式作为调查对象,运用社会学的调查方法,对两地的实践做法进行比较分析。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为绪论,社区矫正的研究背景与研究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第二章,阐述本文相关的概念及分析框架,说明调查采用的方法。第三章,对北京、上海两地的社会参与模式、程度与机制做出阐述。第四章,比较分析两种模式的支持系统的相同之处与相异之处,指出原因及启示。第五章对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提出建议。最后为结论,对本研究做出总结与反思。对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出的见解,对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有一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