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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提升法官队伍专业化的员额制改革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为确保顺利推进员额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海口等地率先开展试点工作,积累了诸如“上海方案”等有益经验,为高层决策提供了参考。最终,中央政法部门确定法官员额比例为“39%”,并推广到全国法院系统。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全国各地法院尤其基层法院却在面对法官大量流失的现象。近年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群众诉讼理念进一步提升,司法作为化解社会纠纷矛盾的重要渠道,全国各地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审理案件的数量急剧增加,法官的工作压力过大逐渐成为影响法官队伍稳定的最主要因素之一。而推进员额制改革过程中,员额指标忽视了当前基层法院的工作实际,缩减了现有法官数量,加大了法官工作压力,恶化了法官流失现象。S法院是厦门市中心城区的基层法院,工作量位居福建省前列,法官也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2015年以来,S法院已陆续有17名法官离职,接近该院法官总数的20%。法官流失现象严重影响法院工作的正常运转。本文从员额制改革的理论背景出发,结合政策分析、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和应用统计学等理论工具进行深入研究。首先,在行文结构的安排上,本文采用“政策背景、内在联系和建议”的政策分析模型来分析当前员额制改革与法官流失现象之间的关系。其次,在学科理论的运用上,本文综合运用政策分析的“经济人假设”、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供需匹配”等学科理论,对相关背景进行分析并得出结论和建议。最后,在科学工具的使用上,本文先分析当前影响审判工作量的主客观因素,并确定“工作量是制定员额数量的最主要因素”的结论。随后,本文采用正态分布的计算模型,以S法院法官工作量为研究数据,计算出法官工作量的合理区间,并倒推计算出符合S法院实际的员额指标。通过理论与实践以及政策分析与基层实践运用的相结合,本文希望可以为员额制改革的推进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