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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的中国乡村稳定与无序同在,变迁与风险并存。社会结构的多元分化、思想观念的剧烈嬗变、新旧矛盾的相互交织以及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使乡村社会矛盾呈现出“触点密、燃点低、引点多”的新特点,如果处理不当,解决不好,势必会对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影响。然而,面对这一系列挑战,以行政权力为主导的传统治理模式却难以为继,社会转型所引起的矛盾激化使乡村宏大场域内的有序化治理骤然失衡。因此,基层政权亟须建设一种更趋常态化的民主治理机制来化解实际中遇到的难题。协商治理,作为协商民主理论与治理理论耦合指导的具体实践样态,因在价值旨规上强调民主治理的真实性、功能导向上追求矛盾消解的有效性、实践旨趣上提倡多元参与的合理性而迎合了转型期乡村社会的发展需要,受到了基层政权的重视与追捧,并逐步以常态化、制度化、多元化的呈现方式嵌入异质性、复杂性、不规则性较为突出的中国乡村,被认为是维护转型期中国乡村社会稳定的“调节器”与“压舱石”。尽管当前由协商治理实践变革所引起的乡村治理模式变迁尚不足以撼动整个基层治理格局,但是治理走向协商所释放的民主潜能却有效激活了乡村社会的治理体制,平衡了乡村社会的多元利益诉求,对于实现转型期乡村社会的公行良序与良法善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乡村协商治理的相关核心概念及其理论基础做了总体性概述,在本文语境下,协商民主理论与治理理论构成了乡村协商治理最为广泛的理论来源。此外,由于协商治理的研究是置于转型社会的视域之下,因此还应当引入社会转型理论,对转型社会的基本特征进行论述。其次,本文阐述了转型期中国乡村协商治理的发展背景,选取了安徽省东部D县三个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的乡村作为田野考察对象,分析转型期中国乡村协商治理的发展现状,并在此基础上以小见大,进一步分析转型期中国乡村协商治理发展的挑战及成因。最后,本文从多个方面系统梳理并比较了“主动探索型—浙江温岭模式、草根自创型—湖南临澧模式、危机倒逼性—四川彭州模式”等三种转型期中国东、中、西部地区比较典型的基层协商治理模式,结合前文的相关分析,从主体再造、制度供给、平台搭建、文化培育以及经济发展等五个方面提出进一步优化转型期中国乡村协商治理发展的具体路径,以期为中国乡村协商治理的协调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