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缓解犯罪数量大幅攀升与司法资源相对匮乏的矛盾,更好地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益价值,两大法系国家均在刑事司法制度中创设了形式各异的刑事速决程序,并顺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不断地推动其向多元化、类型化的方向发展。相对于国外的刑事速决程序而言,我国现行的两种刑事速决模式即刑事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简化审程序,无论其秉承的立法理念,还是其制度设计都已滞后于不断发展的的司法实践,无法发挥其对案件繁简分流和及时、有效审结案件的功能。本文在对国外成熟的刑事速决程序加以梳理的基础上,借鉴我国学者对速决程序的研究成果,阐述了构建我国多层次,多类型的刑事速决程序体系的基本构想。全文共分四部分:第一章刑事速决程序正当性解读。该章通过对刑事速决程序一些相关概念的比较分析,明确刑事速决程序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速决程序所蕴含的正义与效益价值进行剖析,以彰显它的正当性。第二章国外刑事速决程序的类型化考察。文章从国外成熟的、有代表性的速决程序出发,即对速决程序进行纵向的类型化考察,又对速决程序的实践运行进行横向的比较分析。在挖掘其立法本意的基础上,探究其实践意义,以此作为构建我国刑事速决程序体系的借鉴基础。第三章我国刑事速决程序的历史发展及现状分析。通过我国程序立法的历史演变,来揭示我国刑事司法理念的转变,并对我国现行的两种类型的速决程序的运行状况及效果进行考察,找出其制度缺陷,分析其症结,为构建我国刑事速决程序体系做好铺垫。第四章有中国特色的刑事速决程序之构建。该部分突破以往的思维模式,创新性的将协商性司法理念引入速决程序,并将其作为我国速决程序体系构建的前提基础和理论核心。在此基础上,把我国现行的程序制度进行规制、整合,初步形成了一套有中国特色的刑事速决程序体系的构建思路。同时,辅以证据开示制度和律师辩护制度等相关的配套制度,以更好地促进程序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