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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许可与民众健康、社会进步发展密切相关。加强卫生行政许可对提高公共卫生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天津市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变化较大,特别是行政审批改革后,经过重新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的执行依据、清理卫生许可事项,行政许可工作逐步得到规范,但其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天津市六年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中的法律依据、许可事项调整等方面进行整理分析,提出本市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存在法律依据滞后、过于强调许可事项清理、许可机关职责交叉等问题,并建议从更新完善卫生行政许可法律依据、加快卫生机构内部改革等方面入手对下一步深化改革提出对策,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秩序提供参考依据。 为了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本文结合依法行政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的行政法的理论内容,研究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现状,对天津市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借鉴国外公共卫生管理的思路,为规范本市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秩序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