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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现状描述、实证分析、理论分析等方法,对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法治化的问题进行探讨。正文的框架结构如下:第一部分,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法治化的基本理论。首先分析了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法治化的含义,界定了“农业专项资金”和“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法治化”两个概念,然后阐述了实现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法治化的必要性。第二部分,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法治化的现状评述。从农业专项资金的法律制度看,各综合性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大量的规章,这些规章对于规范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具有积极意义,但也存在一系列问题,诸如规则制定权限分散、缺乏统一规划、缺乏基本法、效力层次较低、立法不协调,可操作性不强、某些规定欠妥、立法尚有空白,等等。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体制也存在一些问题。专项资金投入体制不科学表现为立项盲目性较大、存在套取资金现象、轻重缓急缺乏灵活性等;项目实施体制不顺畅表现为资金投入分散、资金投向改变和挪用、项目实施“政出多门”等:资金监管体制有漏洞表现为监督网络不严密、责任追究不严肃、政绩考核体系和干部人事制度不科学等。农业专项资金的运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资金分配方面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地方配套资金不足,项目实施方面实施不规范、后续管理松懈,财务管理方面支农资金“钱出多门”、采用的会计制度不一致、财务账目不规范、存在虚列支出、大额提现等现象、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较低等。第三部分,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法治化的对策建议。在法律制度方面,针对缺乏基本法、效力层次较低、规则制定权限分散、缺乏统一规划、可操作性不强、某些规定欠妥、立法尚有空白等问题,提出了由国务院制定统一的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条例、财政部加强各部门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协调工作等建议。在管理体制方面,针对立项盲目性较大问题,提出了增强可行性研究的可信度、保证可行性研究审核的独立性、建立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库等建议;针对套取资金现象,提出了实行切块定额分配的建议;针对轻重缓急缺乏灵活性问题,提出了下放支农项目立项审批权的建议;针对资金额投入分散问题,提出了整合支农项目的建议;针对资金投向改变和挪用问题,提出了严格预算管理的建议;针对“政出多门”问题,提出了整合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的建议;针对监督网络不严密问题,提出了建立权力机关、行政系统、审计部门和社会民主监督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农业专项资金监督体系的建议;针对责任追究不严肃问题,提出了严格落实农业专项资金个人责任追究制的建议;针对考核体系和人事制度不科学问题,提出了完善政绩考核和组织人事工作的建议。在运作机制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问题,提出了采取国库集中收付制和钱账分离的跨级直拨制等建议;针对地方配套资金不足问题,提出了调整农村地区财政分配比例、取消中西部贫困地区农业专项资金配套要求的建议;针对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提出了严格推行招标制和政府采购制、增加项目透明度、密切关注项目实施进度、把好资金到位关、加强项目实施检查、确保专款专用等建议;针对后续管理松懈问题,提出了严格把握项目工程验收关、建立项目资产档案、建立项目效益评价体系等建议:针对支农资金“钱出多门”、会计制度不一致的问题,提出了实行财政专户统一核算制度的建议;针对虚列支出、大额提现等问题,提出了实行支出报账核销制的建议;针对财务账目不规范现象,提出了严格入账审批手续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