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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中居住区是城乡一体化的产物,但目前政府及“农村集中居住区”的实施单位工作重点大多停留在项目的建设上,对建成使用后的管理工作还没有更多的思考和具体的措施。笔者建立“灌溉模型”就农村集中居住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模式进行了研究分析。以成都市作为实例对“农村集中居住区”建立专项维修资金问题展开调查,对农村集中居住区设施设备情况、建设主体、专项维修资金来源,法律保证等方面做了探讨,并最终形成了研究成果及相关问题的对策措施。
本研究主要内容包括:⑴“农村集中居住区”建立专项维修资金是成都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整体和谐的重要补充和必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政策必要性和经济必要性;⑵各地方政府、项目建设单位应将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立纳入项目建设成本考虑;⑶“农村集中居住区”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应坚持共同负担原则,即:由建设投资公司或指定相关建设单位作为缴存主体,建立“农村集中居住区”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的补充,以“农村集中居住区”配备建设的30%营业房及其它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益为主;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由受益住户按相关程序进行;⑷“农村集中居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应实行统一归集、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专项使用。农村集中居住区是城乡一体化的产物,但目前政府及“农村集中居住区”的实施单位工作重点大多停留在项目的建设上,对建成使用后的管理工作还没有更多的思考和具体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