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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观察复方苦参注射液联合唑来膦酸对于非小细胞肺癌骨转移癌痛的临床治疗效果。材料与方法:收集2016年11月至2019年1月在辽宁省肿瘤医院内科病房接受治疗、经病理学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合并骨转移的113例患者。按照治疗方案的不同,分为对照组58例与治疗组55例。对照组58例,其中男性患者36例,女性患者22例;治疗组55例,其中男性患者34例,女性患者21例。年龄范围在40~76岁,对照组平均年龄60.93±8.77岁,治疗组平均年龄61.56±8.57岁。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病理分型、骨转移的部位、病程等基本情况方面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前两组观察指标(KPS评分、VAS评分、是否系统规律使用止痛药)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情况如下:(1)骨转移经骨扫描(或CT、MRI、PET/C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明确骨转移的具体部位;患者均存在中度及以上疼痛症状;(2)分组标准:在非小细胞肺癌GP化疗方案的基础上,对照组为唑来膦酸单药治疗;治疗组为唑来膦酸+复方苦参注射液联合给药;(3)观察两组患者在治疗后的疼痛缓解情况以及生活质量改善情况。结果计算采取SPSS19.0统计学软件,计量资料采取(?)±S描述,成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组间比较采取独立样本t检验,组内治疗前后结果对比采取配对t检验,非参数检验应用于不成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比较中。计数资料比较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结果:1.对照组和治疗组治疗后患者疼痛均有所缓解,治疗组疼痛缓解较观察组明显,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2.治疗组连续两周止痛药使用剂量减少≥50%的患者多于对照组,治疗效果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3.治疗组治疗后患者的体力状况改变较为明显,卡氏评分提高大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4.治疗组患者生活质量提高例数多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5.非化疗期间不良反应发生率治疗组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1.复方苦参注射液可有效缓解骨转移所致疼痛。2.复方苦参注射液可以增强患者的体力状况。3.复方苦参注射液可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4.复方苦参注射液可以减轻唑来膦酸的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