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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带一路的不断发展俄罗斯联邦和中国交往的不断密切产生了许多有关法律的问题,交流过程中产生各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就有很重要的影响,在俄罗斯联邦和中国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的规定,通过对比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相同点与不同点,从而不断完善有关民事法律行为形式规定与研究。本文详细分析《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及《合同法》规定有关民事法律行为形式的规定;探讨中俄民法体系中民事法律行为形式理论历史发展;评价有关某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规定某种形式立法的适当性研究不遵守民事法律行为形式后果的法律性质及类型;找出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和违反其后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