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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我国接受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以来,我国种子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市场容量不断扩大,行业集中度迅速提高,市场内竞争主体激增,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与此同时,我国品种权的申请与授权数量也从无到有,迅速发展到5563件和1866件,农林作物授权品种范围分别扩大到74个和78个种或属。国外有关品种权保护对种业市场影响的研究表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实施一般会改变该国的种子市场结构,增强大型种子企业的竞争优势,提高行业集中度。那么,我国近十年来的品种权保护对种业市场结构又产生了什么样的具体影响?本文试图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运用产业组织和品种权保护等相关理论,利用公开数据与调查数据来详细分析品种权保护对我国种业市场结构的具体影响。本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章导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文献综述,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可能的创新与不足等。第二章相关理论基础,这一章主要介绍了品种权保护和产业组织的相关基础理论。第三章我国品种权保护与种业市场结构现状,本章详细分析了我国品种权保护实施的具体情况,以及实施品种权保护以来我国种业市场结构各方面的变化情况。第四章我国种业市场集中度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本章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公开数据和调查企业的数据建立了误差修正模型,定量分析了品种权保护对我国种业市场结构集中度方面的影响情况。第五章我国种业差异化和进入退出壁垒的研究。这一部分主要分析了品种权保护对我国种业市场结构产品产异化和进入退出壁垒等方面的影响情况。第六章研究结论与建议。通过分析,本文认为,品种权保护的加强显著提高了我国种业的行业集中度。模型显示,品种权保护对我国种业行业集中度CR4与CR10均呈正向影响关系,表明品种权保护的实施显著提高了我国种业的行业集中度,并且其对CR4的影响稍甚于CR10,说明品种权保护对行业领导者较为有利。同时,品种权保护也有利于提高我国种业的产品差异化程度和进入壁垒。此外,行业内企业数量的变动和相关种业政策的实施也对我国种业市场结构的变化起到了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