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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人们开始崇尚品质生活,关注食品质量。但在人们高度关注之下,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这使得人们在关注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的同时,将更多的关注点聚焦在食品安全监管、政府责任上。针对由于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责任无人承担的现象,追究落实其中的政府责任以减少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则成为关键问题。政府在食品安全中由于没有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当造成食品安全事件需追究政府的责任。政府承担责任的理论依据包括主权在民、依法治国等,责任内容包括责任的主体、客体、程序、方式、救济途径几个要素。当前食品市场虚假信息充斥、供需严重不平衡、不法商家为谋取暴利采取各种制假手段。如果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监管不严加之事后追责不落实,就会加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出现几率。因此要建立起一个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问责制来促使政府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以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针对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现象,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需要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与责任追究来堵塞食品安全监管漏洞,加大食品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监管者的违法成本,在政府和社会范围内起到警示教育作用,重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及政府监管的信心。本文以食品安全监管为视角来研究如何追究落实政府在食品安全事件中的责任。围绕我国目前食品安全事件中的责任承担者、具体承担的责任内容以及如何追责中存在的弊病,剖析原因,引入食品安全事件受害者补偿责任。探讨如何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政府责任的追究落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和监管人员的责任感,从而保证食品安全,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全文共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导言,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引出下文。第二部分分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政府责任的内涵,以及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需要承担责任的根据。第三部分概述了我国食品安全事件中政府责任现状。通过对现有国家法律法规、条例通知、暂行办法的研究,结合近期食品安全事件,从责任的承担主体、具体的责任内容、以及责任追究的途径和手段三方面来阐述。第四部分在对我国食品安全事件中政府责任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找出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事件中政府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提出建议。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和食品安全监管中政府责任的现状,提出几点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