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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制度在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上已有近50年的历史,做市商制度的运用,提高了场外交易市场的流动性,在创造市场交易,活跃市场,保障场外交易市场的稳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国“十二五”规划中,强调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其中,继“十一五”规划提出“构建场外交易市场,逐步形成各层次市场间有机联系的股票市场体系”后,进一步明确“扩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的资本市场改革方向。最近,证监会正着手筹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目前我国场外交易市场主要由地方产权交易市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股权交易市场组成,普遍存在着规模较小、交易量少、流动性不足以及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发展做市商制度对于推动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良性发展,构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具有重要意义。论文在阐述做市商制度的含义、功能和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梳理了传统做市商制度的发展脉络,探讨了混合型做市商制度形成的节点,主要包括:削弱做市商对报价权的垄断,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电子交易报价系统竞争的推动;创造市场流动性的要求等,并提出对我国借鉴之处。紧接着论文回顾了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历程,剖析了我国场外交易市场做市商制度存在的问题:包括尚未普遍采用做市商制度;缺乏数量足够和质量合格的做市商,难以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做市商存货成本高;缺乏优质机构投资者参与做市以及做市商违规操作,对其监管不力等问题。并探讨了上述问题形成的原因。论文在分析我国场外交易市场发展做市商制度重要意义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场外交易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对策,包括: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培育优质做市商;规定做市商的权利与义务;降低做市商交易成本;并从规范做市商准入、监督做市商行为和建立做市商退出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做市商监管体系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