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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比较电针神经刺激与舍尼亭两种疗法治疗女性尿频尿急综合征的临床疗效,以证明电针神经刺激疗法有更好的治疗女性尿频尿急综合征的疗效。 方法: 按照病例选择标准收治74例患者,其中36例患者采用电针神经刺激疗法进行治疗,入电针组;38例患者采用舍尼亭药物疗法进行治疗,入药物组。分别治疗6星期后,将两组患者治疗的结果进行详细比较分析,比较两种治疗方法对女性尿频尿急综合征治疗效果的差异。 结果: 1.电针神经刺激组与药物组两组患者的平均年龄、平均病程以及治疗前症状评分、治疗次数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各组内症状评分比较,比较两组治疗前6星期后临床症状平均评分,电针组分别为31.9±11.8分、13.5±9.6分;药物组分别为32.2±7.0分、18.2±7.5分。两组患者临床症状平均评分随治疗次数的增多而逐渐减少,且两组组内6星期治疗后症状评分差异均有显著统计学意义(P<0.01)。 3.两组组间症状评分比较,治疗前及6星期后电针组临床症状评分均低于药物组。治疗6星期后,两组组间临床症状评分差异出现显著统计学意义(P<0.01)。 4.两组治疗6星期后,进行临床症状改善率≥50%的有效率比较,电针组的有效率是71.4%明高于药物组的40.0%,且两组的有效率差异有显著的统计学差异(P<0.01)。 5.对比两组内储尿期与排尿期的症状平均评分在治疗前与治疗后的变化,电针组储尿期症状平均评分由7.0(0~12)分减少到3.0(0~9)分,排尿期的症状平均评分由4.0(0~15)分减少到1.0(0~7)分;药物组储尿期的症状平均评分由7.0(5~12)分减少到5.0(1~8)分,排尿期症状平均评分由4.0(0~11)分减少到3.0(0~9)分。两组临床治疗6星期后两组两个症状疗效变化进行比较,都出现明显统计学差异(P<0.01)。 6.比较电针组中12例曾经服用抗胆碱能拮抗剂无效的病人治疗前、治疗后临床症状平均评分,分别是35.7±12.9分、16.5±12.4分,减少的评分差异有显著的统计学差异(P<0.01),且平均症状改善率为56.74%,临床症状改善率≥50%的有效率为66.6%。 结论: 1.电针神经刺激疗法和舍尼亭均能有效的治疗女性尿频尿急综合征,两种疗法都有随着治疗时间的的增加而出现疗效的积累。 2.两种疗法的疗效比较,电针神经刺激疗法优于舍尼亭,对治疗女性尿频尿急综合征有更好的治疗疗效,6星期的电针治疗,总有效率达到71.4%。 3.电针神经刺激疗法对女性尿频尿急综合征患者无论是储尿期症状还是排尿期的症状改善皆优于舍尼亭的治疗。 4.对于胆碱能抗体抑制剂治疗无效的病人,电针神经刺激疗法依然具有优异的治疗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