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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60年代末开始,我国引进罗非鱼进行养殖推广;因气候适宜、水域资源丰富和养殖技术的逐步成熟,我国罗非鱼出口快速增长。目前,我国已是全球最大的罗非鱼生产国和出口国,具有较强的外贸比较优势。从产业链角度看,我国罗非鱼外贸产业已较为完整地形成一条从育苗、养殖、加工到出口的产业链条,拥有饲料生产、流通运输、技术服务、渔药供应等较为完善的配套体系,罗非鱼产业链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百万相关人员的生活与稳定。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罗非鱼出口竞争已从产品和企业层面的竞争转变为外贸产业链层面的竞争,价值的创造和实现取决于产业链整体运行形成的价值链实现及其共享。一条完整通畅的产业链需要产业内各环节间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推动,实现产业利益一体化和最大化。产业链各成员利益均衡分配是保障链条稳定发展的基础,而完善的风险共担和保险机制是维系产业链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二者缺一不可。随着罗非鱼国际竞争加剧和国内产能持续增长,为了争夺出口市场,产业链上企业无序甚至是恶性竞争严重,存在“逆向淘汰”现象,新型的罗非鱼合作社发展也不断受挫。而产生以上种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产业链缺乏完善的利益协调机制,未能有效保障各成员利益均衡分配,致使市场上相关企业“一窝蜂”式无序竞争,产业链发展前景堪忧。因此,本文对罗非鱼外贸产业链利益协调机制(以下简称“罗非鱼利益协调机制”)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并深入研究影响因素,为完善利益协调机制提出建议,以期实现产业链利益均衡、风险共担以及链条整体利益最大化。文章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展开对利益协调机制的研究。首先,在充分的文献综述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统计数据和实地调研资料,对罗非鱼外贸产业链现状进行研究,提出产业链缺乏利益协调机制问题;然后,根据文献研究和罗非鱼外贸产业链实际情况构建利益协调机制理论模型,并针对问题展开实证和案例分析,计算衡量利益分配机制运行状况的公平协调度,并引用2008特大雪灾为案例分析产业链风险共担机制现状,综合研究结果得出罗非鱼利益协调机制总体处于弱协调状态;对实证结果,分别从协调主体、协调客体和协调手段三方面分析利益弱协调的具体原因;第六章,立足协会、政府和企业三方面,给出完善利益协调机制的对策建议。最后,总结本课题研究结论,分析文章局限性,确立未来深入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