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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保持着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与此同时,收入分配关系却在逐年恶化,虽然自2008年以来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收入差距仍然处于历史高位。为了改善我国的收入分配关系,首要的就是要确定收入差距的来源、这些来源带来收入差距的社会经济机制以及这些来源对收入差距的贡献。本文将收入差距的来源分为两种:个人无法控制的因素(性别、出生地、家庭背景等)所造成的收入差距(机会不平等)、个人可以选择和控制的因素(努力程度等)所带来的收入差距,并且指出,机会不平等既有损于公平也有损于效率,是改善收入分配关系、降低收入差距的着眼点,而努力程度差异所带来的收入差距体现了市场中的公平竞争机制,无害于公平、有助于效率。 文章首先从理论上为机会不平等与收入不平等之间的关系提供一个严格的数学关系,利用二阶随机占优理论证明了,在相关条件下,一个社会如果加入了机会不平等,收入不平等就会增加。 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社会主义要求分配中的按劳分配原则,市场经济要求分配中的机会平等原则。本文指出,按劳分配与机会平等并不矛盾,在相关条件下,机会平等是按劳分配的充分条件,在另一些条件下,收入分配又是机会平等的充分关系,并且提供了相关数学证明。 本文尝试分别在按劳分配条件下和一般条件下,建立了机会不平等的局部均衡模型,为机会不平等的形成提供了一个微观基础。 第三章到第五章是针对性别、家庭背景、户籍等环境变量在机会不平等形成过程中的具体机制研究。 关于性别的机会不平等。文中从两个方面阐述了这个问题,性别之间的收入差距有两个形成途径:人力资本的性别差异和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歧视,本章分别论述了这两种途径的形成过程,并且指出这两种途径都会导致机会不平等。前者一般属于家庭内部的性别歧视(前市场歧视),后者属于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歧视。在经验分析中,在分位数回归的基础上,使用MM分解方法发现,人力资本差异(前市场歧视)与性别总差异和系数差异(劳动力市场歧视)在不同收入分位数上的变动方向是相反的,对于城市本地劳动力而言,性别总的差异和系数差异随着收入分位数的提高而降低,而人力资本差异却随着收入分位数的提高而增加,对于城市外来人口而言,性别总的收入差异和系数差异随着收入分位数的提高而增加,而人力资本差异却随着收入分位数的提高而减少。 关于家庭背景的机会不平等。在理论上,通过加入父母的后效性影响,发展了Becker和Tomes(1986)的人力资本模型,具体就是考虑了中国的具体国情,祖父母在孙辈抚养过程中存在独立的影响,从而放松了Becker和Tomes(1986)关于父母影响没有后效性的假设,使之更符合中国国情。在经验分析上,由于教育和职业对个人收入的决定性作用,所以分别就教育的代际关系、职业的代际关系以及收入的代际关系作了相应的经验研究。对于教育的代际关系:第一,同年龄段的样本中,母亲的受教育程度对子女的受教育情况影响更大;第二,在所有的年龄段,父母对女儿的边际的代际传递系数随着父母的受教育年限的提高而增加,也就是说,随着父母的受教育年限的增加,女儿的受教育年限会加速增加;第三,父母对儿子的影响比较复杂,对于多数年龄段的儿子,除了30-45岁,随着父母受教育年限的增加,对儿子教育的边际的传递系数在下降,也就是说,父母的高学历并不一定能够使得儿子的教育获益,但一般会使得女儿获益;第四,考虑到样本中大部分的父母受教育年限小于16年,父母对子女的边际的代际传递系数的绝对值小于1,所以,教育的代际关系是收敛的。对于职业的代际关系:第一,职业的代际继承指数都大于1;第二,无论是向上流动指数还是向下流动指数都小于1,也就是说,我国职业的代际流动很小。关于收入的代际关系:相对于1988、1995年而言,2002年我国收入的代际弹性增加到了0.565,另外,通过分位数回归发现,位于收入分布两个尾部的家庭的收入代际弹性要低于位于分布中位数附近的家庭。 关于户籍差异所带来的机会不平等。从户籍的就业歧视(劳动力市场的户籍分割)、工资歧视(同工不同酬)角度分析了户籍的直接影响。关于就业歧视,第一,长时间的户籍制度,使得农村户籍劳动力被贴上了人力资本不高的标签,形成了劳动力市场的户籍分割;第二,地方政府倾向保护本地户籍的劳动者。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力的流动方向是从农村流向城市,所以地方政府的这种保护政策实际损害的是农村劳动者的利益。关于工资歧视,2001年的数据显示,农村外来劳动力平均小时工资比城市本地劳动力低40.74%,其中自有雇用者低21.88%,公有单位职工低49.48%,非公有制单位工人低37.19%,非公有单位行政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低51.47%。另外,户籍对于收入还存在间接影响:与户籍制度相关联的医疗卫生制度以及教育制度会造成不同户籍人口之间的健康和受教育程度的差距,从而使得人力资本也存在户籍之间的差异,从而造成收入的户籍差异。 关于机会不平等的度量方法。文章为机会不平等的度量提供两种方法:非回归的分解方法和基于回归的分解方法。前者通过对环境变量分组来构造一个反事实的收入分布,比较该分布与实际分布之间的差别来度量机会不平等。对于基于回归的度量方法,由于一些重要的努力变量数据的缺失,比如个人每天有效率的工作时间等,无法在实际回归中将努力变量作为解释变量,文中通过Frisch-Wangh定理证明,即使将努力变量归入扰动项,这也不会影响到对机会不平等的度量结果,也不会影响各个环境变量对机会不平等的贡献的评价结果,这在文中将做出解释。另外,由于由于嵌套Shapley分解既满足一致性(各个变量对机会不平等的贡献加总等于机会不平等),也满足独立性(努力变量的缺失不会影响从收入差距中所分解出来的机会不平等的大小以及各个变量对机会不平等的贡献大小),所以文中使用该分解方法。 关于度量机会不平等的经验研究。从整体的分解结果可以看出,第一,2002年的机会不平等对收入不平等的贡献为38.1%,到2007年这一数字上升到42.8%。第二,从各个年龄组来看,两个年份的分解结果都显示较高年龄组的机会不平等要高于较低年龄组,这无论从机会不平等对收入不平等的绝对贡献还是相对贡献来看都是如此。第三,收入不平等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机会不平等的增加或减少。市场机制所提供的针对努力的激励机制以及市场不确定性所带来的不平等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从各个因素的分解结果可以看出,第一,不同的环境因素对机会不平等的贡献差别较大,总体而言,父亲的职业对子女的收入的影响是机会不平等的最重要的来源,2002年与2007年分别贡献了73.2%、56.6%的比例;第二,2007年与2002年相比,区域因素和性别因素的相对地位下降了,父母受教育年限对机会不平等的相对贡献增加了;第三,性别因素对机会不平等的贡献在25-29岁年龄组最小,两个年份分别只有0.62和0.16,远低于其他年龄组;第四,户籍所在区域(东部省份、东北部省份、中部省份、西部省份)对机会不平等的贡献在各个年龄段的变化不大;第五,由于我国长期以来所推行的少数民族扶持政策,民族差距在各个年龄段虽然都存在,但都很低,在机会不平等中的地位微乎其微。第六,父亲的职业对子女收入的影响随着组别中年龄的增加而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