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版权与数字版权管理的利益平衡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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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制度自诞生以来就与技术的发展密不可分。20世纪中后期,数字技术以其成本低,保真性高等诸多优点与互联网相结合,迅速引发了一场全球性的“数字风暴”。这场风暴不仅刺激了数字音乐的发展,还给版权人的版权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由于互联网覆盖面广,用户数量庞大,加之数字技术使信息的复制传播变得简易快捷,盗版的数字音乐便得以肆意横飞,数字音乐的侵权行为也是比比皆然。因此,数字版权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DRM)被引进数字音乐行业,其在解决这个问题上算是厥功至伟。2014年前后,我国数字音乐行业开始向付费的商业模式迈进,数字版权管理在我国数字音乐行业中的应用也逐渐铺展开来。然而,近些年数字版权管理在版权保护上凸显的弊端使其一直颇受非议。故本文以利益平衡原则为理论基础,旨在找出数字音乐版权与数字版权管理的利益失衡点,究其根本,欲探索出协调数字版权管理与数字音乐版权间权益的道路,以更好地促进我国数字音乐行业的发展。本文除绪论和结语外,共包含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界定了数字音乐版权相关概念,简述了我国数字音乐版权的保护现状;第二部分介绍了数字版权管理内容及其综合价值,并从公众、版权人、行业发展,这三个角度提出数字音乐版权与数字版权管理的利益冲突问题;第三部分以利益平衡原则和合理使用制度为理论支撑,从法律、经济、技术这三个角度厘清二者权益关系,分析利益失衡原因;第四部分提出了一系列平衡数字音乐版权与数字版权管理间利益的协调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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