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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既是物质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精神文明前进的动力。城镇化作为一种历史过程,不仅是一个城镇数量与规模扩大的过程,同时也是一种城镇结构和功能转变的过程,一般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农村土地转变为城市用地、农村生活方式转变为城市生活方式的过程,不是简单的土地城镇化,而是复杂的人口城镇化。中国城镇化落脚点是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功能。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就是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农民自愿、权属清晰、改善民生的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以整村推进的方式进行土地整治,最终实现农民集中居住。农民集中居住,是我国先由发达地区推行起来的一种新农村建设创新模式,对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集约利用农村土地、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具有重大意义。研究不同集中居住模式下的农民福利问题,有利于稳步推进农村改革,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村容村貌,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本文从农民的视角,分析和评价集中居住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及农民生活方面的效果。本文以新乡市新乡县祥和社区的农民集中居住情况为研究对象,进行入户问卷调查,通过借鉴国内外福利测度经验,以Amartya·Sen的可行能力理论为基础,采用模糊数学评判法建立本文研究的理论模型,选取经济状况、居住条件、社区环境、生活保障、公众参与、心理状况等6项功能活动反映农民的福利,选取农业收入、非农业收入、生活消费支出、住房面积、院落、房屋结构、取水条件、取暖条件、治安状况、医疗设施、教育设施、交通便利、储蓄设施、商服繁华、耕地面积、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干部选举、公共事务讨论、经济满意度、住房满意度、社区满意度、社会保障满意度、生活满意度23项指标反映各个功能活动,对集中居住前后农民福利的变化进行测度。本文在详细分析农民福利变化规律的基础上,得出以下结论:①集中居住后,农民福利水平总体降低;②集中居住建设降低了农民经济状况、生活保障和公众参与的可行能力;③集中居住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的居住条件、社区环境和心理状况;④年龄和受教育年限因素影响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和心理功能的转换。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优化集中居住的对策建议;尊重农民意愿;提高农民经济收入水平;完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农民再就业;建立农民心理调适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