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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作为一门金融创新技术,明显地具有信用风险转移创新、提高流动性创新和信用创造创新的作用,正逐渐被各国金融机构所重视,越来越多的资产被纳入可证券化的范畴,其中居民住房抵押贷款是一种最广泛的被证券化的金融资产。本论文从我国实际出发,提出当前应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抵押贷款的二级市场,推行其证券化,从而使商业银行的长期债权流动起来并带动社会资金流向房地产业。 全文分五章进行论述。 本论文第一章在分析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探讨了住房抵押贷款的特征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作用,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可行性进行了论述。分析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动因,同时对商业银行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经营效益进行浅显分析。并着重对我国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阐述,提出我国已初步具备了进行贷款证券化的硬件环境,选择住房抵押贷款作为证券化的切入点具备了完全的可行性。 第二章和第三章是本论文的重点。从国外可借鉴的证券化经验入手,阐述了我国在建立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市场时应该明确的政策目标取向,并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市场主体和结构加以探索。通过SPV的模式选择,提出了设立SPV的初步设想: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SPV构造方面可以采取赋予某些政策性金融机构如国家开发银行从事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新的职能。根据国外及香港地区等地的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除SPV之外)论述了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将涉及到的其他几个市场主体。结构设计方面,论述了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业务流程、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证券设计,以及住房抵押贷款组合的选择标准。 第四章则探讨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所面临的诸多实际问题:住房抵押贷款抵押权转让问题、信用抵押证券信用增级问题、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资信评级问题、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税收问题、住房抵押证券的利率确定问题。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诀办法。 论文的最后一章是在前四章的理论基础上,就国家开发银行作为SPV的具体操作形式(发行住房抵押贷款债券)展开了一些讨论。论述了开行的优势和债券的性质与特征、总体业务流程、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经营原则和计划、开行发行住房抵押贷款债券的风险及控制、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需要的法律政策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