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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由于历史和实现的原因,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沿海发达地区与广大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并存。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必须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大力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有利于我国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
农业政策性金融兼有财政性和金融性双重特性,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民、农村和农业。农业政策性金融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重要手段之一,在我国正在进行的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引导资金回流农村和农业,是解决“三农”资金稀缺的重要渠道。
欠发达地区在发展模式上,选择跨越式发展战略,努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工业化道路,这种选择无可厚非。但是欠发达地区在工业化过程中,遇到资本稀缺“瓶颈”会严重本地区经济发展。同时,单纯追求工业化、城市化而忽略面积和人口占绝对比例的农村、农业、农民,不但会导致经济发展失衡,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长期下去又会阻碍当地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利用于经济协调发展。作者认为解决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特别是第一产业所占比重较大,且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欠发达地区,在实现工业化的进程中,在突出工业化的同时,要充分利用比较优势,发挥后发优势,走工农结合发展道路,逐步由农业产业化演变工业化,进而推进城市化进程,是欠发达地区选择经济发展模式的上策。
纳克斯的“贫困恶性循环”理论认为,无论从供给方面还是从需求方面看,在发展中国家资本一般都会存在恶性循环。在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同样会遇到“贫困恶性循环”。本文认为农业政策性金融是有效解决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所需资金的重要渠道,特别是对占基础地位的“三农”资金供给方面更具实际意义,它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不可替代。
由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推断出,菏泽作为典型的欠发达地区,既具有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共性特征,又具有明显的资源和地理交通比较优势,应该充分利用自身的比较优势,以工业为先导,以农促工,走工农结合的发展道路。
在资金需求方面,不但大力引进外资,更要充分把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历史机遇,利用农业政策性金大力发展本地农业产业化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当地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农业政策性金融在支持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履行职能的同时,其自身发展过程也存在法律依据缺失、金融环境较差、贷款结构不合理、农业政策性金融政策不灵活、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窄、拓展新业务进展缓慢、农业政策性贷款不良贷款比较大等困境。作者认为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改革应尽快建立农业政策性金融法律保障体系,完成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职能定位,制定灵活的区域发展战略,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和农业政策性金融风险保证体系,建立适应农业政策性金融的现代企业制度和绩效评价体系。农业政策金融改革应与金融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结合起来。